女友借60萬拒還「拿去買賓士」 遭追討還想用馬桶抵10萬

陈姓女子和林姓男子交往多年,前年1月林男开口跟陈女借款60万元,仅还10万元就不再还款,陈女追讨却发现林入手宾士GLC轿车,还自称投资台积电,有钱买车没钱还款,陈女跟林讨钱,林却想用3个「马桶」折抵10万元,两人不仅分手,还闹上法院,法官判林要返还陈女50万元。

判决指出,陈女和林男交往多年,一度论及婚嫁,前年1月间,林男因需钱救急,开口向陈女借款50万元,陈女二话不说,马上交付50万元现金给林男,隔天再转帐10万元给林。

事后林仅还款10万元,剩余50万元林男都拒绝还款,陈女多次追讨遭拒,前年9月间,见林男不愿跟她结婚,还搬出两人住处,气得传讯息跟林男追讨。

没料林却称他买一辆宾士GLC轿车,刚买车没钱,陈女要林男分期还款,林却顾左右而言他,邀陈女跟他到台东试车、泡温泉,还称钱已经拿去投资台积电,希望可以放一下再还钱。

两人感情付诸东流,陈女不甘借钱要不回来,气得上法院提告,要求林男返还欠她的50万元。林挨告后反驳,称陈女给她的50万元是赠与,并不是借贷。

法院审理时,法官依据两人对话纪录,认为陈女跟林男提及所欠款项时,林并未否认借款,仅称无法还款;另依据两人好友证词,林还计划以3个马桶折抵10万元,并没有否认有欠陈女钱等语。

法官综合证人证词及陈女、林男对话纪录,认定当时陈女将60万元交给林男应属「借贷」,不是赠与,判他要赔陈女50万元。

马桶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