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翁讨10万还硬上受伤前女友 硬扯「是她想做爱」

老翁性侵女友。(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78岁的老翁阿明载女友阿美(皆为化名)外出时发生车祸,调解后约定赔偿女友10万元,但后来就向对方讨回10万,还要对方每月给他1万元,并要求恢复男女朋友关系过程中竟不顾对方拒绝,把人压客厅沙发上,拉下裤子硬上! 台中高分院依犯强制性交罪,将这名老翁处有期徒刑1年8月。

据判决书指出,张男拿回10万元,又借口担心的阿美女儿会向他追讨车祸赔偿金,要阿美先每个月给他1万元,使女儿不易发觉,并要求恢复男女朋友关系,遭到拒绝后,就以双手压制对方肩膀,并将人压在客厅沙发上,强制性交得逞1次,后来到浴室冲洗后离去。案发后阿美赶紧报警处理,之后并前往医院验伤,全案因此曝光

阿明在警询辩称「案发当时阿美将手伸进我内裤抚摸,当时有跟她说我们都累了今天不要做爱了,各自将裤子好」,但在侦查中却辩称「案发当天我与她亲亲抱抱,她想做爱...」。综合相关事证后,法官认为他应是心虚,不采信其说词

判决书指出,原审认阿明罪证明确,予以论罪科刑,但他在本院审理期间已与阿美达成和解,且对方也表示不希望他被缓刑,但可以不要关很久,至少进去一阵子,要他反省一下所做的错误。法官审酌他为脱免其应负过失伤害损害赔偿责任,竟企求以发生肉体关系方式,使对方免除赔偿责任,而对方在案发时已表示不想发生性关系,仍执意性交,显见未能尊重女性自主权,又犯后未能坦白认错,兼衡酌年事已高、已婚等状况,量处有期徒刑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