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內褲疑有他人「嘉明味」 想驗DNA天兵情侶竟謊報遭性侵

高雄苏姓男子怀疑王姓女友出轨,偷闻王女内裤嗅出「嘉明的味道」,想要验DNA揪出小王,医院却称除非涉及刑案,否则不给验,王女想要安抚苏男,便配合报警谎称遭人性侵,员警到场后才发现遭骗,高雄地院审理后,依未指定犯人诬告罪,判两人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去年3月15日晚间,苏男见王姓女友内裤有不明体液,且闻起来又有点像「嘉明的味道」,苏男怀疑王女出轨,隔天两人便发生争吵,要求王女将内裤拿去医院验DNA证明清白。

苏男随后致电给医院,结果院方称要涉及刑事案件才可协助检测DNA,挂断电话后,苏男又与王女发生争执,苏质疑王女「你是不是在等那个DNA那个超过时间,男人的精子存活在外在的时间是24小时」、「去验一下,验一下就知道」、「那麻烦请你报警」。

王女为了安抚苏男,于是同意报警称自己遭人性侵,警方获报后,随即派员警到两人住处厘清案情。

结果员警一到场,王女随后改口称自己没遭性侵,是苏男一直逼她验内裤体液的DNA,才会报警称她被性侵,警方被两人这样一闹,还出动警力到场,便将苏男、王女依诬告罪嫌送办。

高雄地院审理时,苏男称他没有逼王女报案,他只有问她要不要报警,结果王就自己打给110;王女则称她是被逼迫报案,属于正当防卫。

但法官认为,王女在警方制作笔录时,自己坦承是卢不过苏男才报警,可见当时她谎报遭性侵应非不得已之手段,不采信两人说法,审酌两人均否认犯罪,浪费司法警察资源,苏依教唆未指定犯人诬告罪、王以未指定犯人诬告罪判刑。可上诉。

苏姓男子嗅出女友内裤有精液味道,要求女友验DNA,女方配合打电话报警,两人双双被判刑。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