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專科生睡夢中遭父親揉胸隱忍1年 教官主動關心助揪出狼父

高雄某专科女学生睡梦中遭父亲揉胸,女学生隐忍1年多都未说出实情,直到学校教官发现女学生短时间请假多次,主动关心后学生才脱口遭父亲猥亵一事,校方通报后揪出狼父,虽然狼父矢口否认犯行,但女儿求情不要让父亲去关,最后仅轻判6月,缓刑3年。

判决指出,女学生和母亲、父亲及弟弟同住,2021年11月间,姊弟俩房间没冷气,于是跑到父母房间内打地铺跟父亲同睡。

但当晚父亲见女儿熟睡,竟伸手摸向女学生的胸部,还询问「怎么都没有反应」,当时女学生早被父亲举动惊醒,但她强作镇定,未当面揭发父亲的恶行。

遭父亲猥亵后,女学生隐忍长达1年,直到隔年12月,她拿假单到教官室请假,王姓教官见她短时间内请假多次,询问女学生状况,她才脱口「压力有点大」,教官鼓励她说出来,女学生还反问「「我真的可以说吗?」

直到教官不断开导,女学生才说出遭父亲揉胸一事,王姓教官听到后,立即向上通报。检警介入调查,女学生曾跟母亲诉苦,没有想要追究责任,检方综合事证,认定父亲构成猥亵,侦结将他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父亲辩称是为了检查女儿有没有生病发烧,碰触女儿身体时不小心碰到她胸部,没有做出揉胸动作。

但母亲却打脸老公,称自己没有确诊,女儿确实曾跟她提过此事,只是女儿不追究,她只好开导女儿,没有进一步处理。

法院开庭期间,女学生也向法官求情,称自己是一时过不去才会跟教官讲这件事,不想让父亲去坐牢。

法官认为,父亲犯后未能坦认犯行,难认犯后态度良好,所为甚属不该,但考量他对家庭照顾及与女儿间互动关系还不错,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利用权势猥亵罪判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另宣告缓刑3年,并应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可上诉。

高雄地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