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体育竞赛的性别界定难题
(图/本报系资料照)
台湾拳击手林郁婷,在巴黎奥运荣获女子金牌。这本是很单纯又很鼓舞的事迹,却因知名作家J.K.罗琳的一则贴文,影射林郁婷是男性打女子组拳击比赛,可能造成女子选手终身伤害,而惹起风波。而美国总统候选人川普,竟然也在选举造势场公然说「在奥运,他们两个(指林郁婷以及阿尔及利亚拳击手海莉芙)都变性」、「他们是男人,他们变性为女人,然后他们参加拳击赛」,还表示这是疯狂且贬抑女性的行径。
林郁婷明明一直是女性,从出生以来的生理特征、法律认定,以及在台湾的社会生活过程都没有争议。这次奥运更通过奥委会检测,百分之百合乎规则,罗琳、川普及质疑者凭什么指控?
罗琳与川普最大的错误,就是没细看事实,不分青红皂白站在一股「反跨性别参赛」的风潮下诬指林郁婷。他们只顾站在自己「反跨性别」的阵营,开地图炮乱打一通,趁势把可能有争议的人都指控为「欺负女性」。做为名人,这样的胡乱指控,不论事实,不做分析,只凭感觉与立场就开炮,非常不负责任。
台湾人在爱护自己选手的心情下,用力在网路出征罗琳,连外交部驻英代表处也发函相关媒体与团体要求撤文。但对于川普更直白更粗暴的话语,却鲜见有任何反应,这样的「打气」,够吗?林郁婷这位奥运冠军选手,未来仍能参加各项比赛吗?将来的奥运,以及各项世界级运动项目会怎样定义性别?我们是在乎林郁婷这位选手,或是真的关切将来各种体育竞赛如何设定标准?为什么林郁婷这位在法律上如此「正港女性」的选手,在世界拳击比赛的资格却会产生争议?
其实这是跨性别者参与菁英、顶级运动项目的问题,也是保护「纯生理女性」与「多元性别」的取舍。纯粹、狭义生理女性在顶级比赛中,碰上男性或跨女(生理男性但认同为女性),是无法竞争的。根据统计,在「最强」等级的男女运动员之间,男女的体力、爆发力、耐力,有10至50%的差距。就以美国最佳女子泳将Katie Ledecky来说,她今年蝉联第4次奥运金牌,但如果把她的成绩拿来放在美国15至16岁男子游泳成绩,她仅排26!要让世界上半数人口(生理女性)有一个可以竞赛的空间,用生理性别来区分,是唯一方法。如果让男女混在一起竞赛,女性运动员几乎在得奖名单会全军覆没。
然而,除了单纯限制跨性别参与女子组比赛,或是用睾固酮浓度筛检以外,世界田径总会、世界水上运动总会,及世界拳击总会等,还加上染色体的严格标准。也就是说,即使你的生理性别是「女」,且睾固酮指数也合格,但若检测出所谓的「XY性发展障碍」(具有XY染色体,但生理上是女性特征),也会被排除!林郁婷是否因为这个因素而在之前的世界拳击赛被禁止参加,由于隐私保护因素,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就是争议所在。
要问的是:染色体标准,可能使得「天生生理女性」也遭到排除,真的是维持竞争公平、保护女性选手所必要的吗?它是否已构成另一种性别歧视?更关键的是,它会不会在接下来成为各大赛事的共同标准?我们不能仅满足于大小眼的网路声援,而是要紧盯将来各项国际赛事如何制定规则。如果染色体检测是错误、不必要,甚至是歧视的标准,那就要在事前就发声、异议,并把它挡下来。否则,林郁婷在巴黎奥运过关了,但将来第二、第三个林郁婷,是否还能参赛?请政府的外交与体育主事者,多多关注这个趋势。(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