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入室强奸,凶手被逮捕后却无罪释放,真相令人心惊

在新疆石河子市,1994 年 10 月的一天,阳光洒在街道上,却照不亮一个女孩心中的阴霾。

“警察同志,我被人强暴了。” 一个名叫张小芳的十八岁女孩满脸惊恐地来到公安局报案。她的声音颤抖着,仿佛还沉浸在那场可怕的噩梦中。

“别害怕,慢慢说。” 警察轻声安慰道。

张小芳抽泣着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她说,当天晚上,她男朋友王小龙去上夜班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当时她已经睡着了,两点多的时候,听到有人敲门,她很害怕,没敢吭声。本以为是谁走错了门,可到了三点多,又传来敲门的声音,这次来人几脚就把门踹开了一道大缝。

张小芳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身体还忍不住颤抖。

张小芳赶紧从床上下来,想顶住门,可这时踹门的人半只胳膊和手里的刀已经伸进门里,挥舞的巨大冲力把张小芳的手表都撞到了地上。受到惊吓的张小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打开了房门。嫌疑人进门之后用刀指着她,让她把钱交出来。

“我哪有钱呀。” 张小芳无奈地哭。

随后嫌疑人就让女孩把衣服脱下来检查一下。

张小芳刚把衣服脱下来,就被嫌疑人拖到了床上进行侵犯。事发之后,嫌疑人还威胁张小芳不许报案。

张小芳觉得非常憋屈,于是就跟男友一块去派出所报了案。警察赶到现场后,看着眼前女孩的房子,心中充满了疑惑。

“这嫌疑人怎么会选择这样的一户人家进行抢劫呢?” 一个年轻警察嘀咕道。

张晓芳所居住的房子非常简陋,屋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整个房间就是一张桌子和一张床,房间的地面是很粗糙的水泥地面。由于地面非常粗糙,所以当时也没有发现有用的足迹。

张小芳说,她清楚地记得,嫌疑人是戴口罩进来的,身高一米七八左右,身材很胖,而且他露在口罩外面的皮肤非常红,看样子像是刚刚喝过酒。除此之外,张小芳还记住了嫌疑人的另一个特征。

“他穿的是一条白色的短裤,是那种手工缝制的四角内裤。” 张小芳说道。

除此之外,张小芳还提供了一块抹布。据受害人张小芳回忆,当时犯罪嫌疑人曾经用这块抹布擦过下身。所以在抹布上面很有可能留下犯罪嫌疑人的体液。随即她把这块抹布剪下来了一块,作为证据交到了警方手里。

可是,这个案子发生在 1994 年,那个时候的刑事科学技术不像现在这么发达,现在很快就可以通过 DNA 确定嫌疑人,但在那个时候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

现场勘查完毕的警方也有很多疑点。要知道,女孩所租住的房屋周边并没有什么人员走动。而屋子里平时也都是张小芳跟她的男友居住。那在案发的那天晚上,嫌疑人是怎么明确地知道张小芳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家呢?

否则的话他是不可能那么肆无忌惮地破门而入。

还有就是张小芳的男友是凌晨一点多离开家的,而案发的时候是凌晨的三点。也就是说,张小芳的男友刚走了两个小时不到,案件就发生了。这个男人怎么就把时间把握得这么精确呢?除非这个嫌疑人就是张小芳的熟人,甚至说当晚他就守在女孩的住所附近。

随即,警察立马就开始对张小芳身边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张小芳辍学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游荡,在社会上也认识了很多不三不四的人。尽管她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但是和男友住在一起并没有太长时间。而知道他们居住地的人也不过就是四五个。随后警察直接就把这几个人全部给调查了一遍,却发现这几个人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案发后的一个多月里,侦查员一个也没有停止调查,他们将抹布上提取的 DNA 送到了北京进行检测。虽说侦查员每天早出晚归的外出排查,可依旧没有任何线索。

也就是在此时,张小芳那边再次提供了一个线索。她找到侦查员,说自己好像看到了那晚侵犯她的人。而且更加可疑的是,那个男人看到张小芳的一瞬间就转身跑了。

此时感到背影熟悉的张小芳就询问男友那个人是谁,而男友说,这不就是前段时间跟他吵过架的赵斌吗?

张小芳的男友王小龙告诉侦查员,那个男的叫赵兵,就住在他们出租屋不远的小区里,是棉纺厂的待业青年。他和赵兵是在一家舞厅里认识的。当时在舞厅里,赵兵敬王小龙酒,王小龙不喝,赵兵觉得很没面子。于是两人发生了争执。最后在朋友的劝说下才停了下来。

就在案发的前几天,王小龙和张小芳准备出门的时候,在家门口又碰到了赵斌,两个人再次发生争吵,差点就动起手来。两次争吵让王小芳对赵斌的声音有了印象。王小芳的记忆力很好,觉得赵兵的声音跟嫌疑人的声音很像。

警方觉得赵兵很可能就是案发那天晚上进入张小芳家的那个人。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王小芳再次报案的第二天,赵兵就在石河子市消失了。侦查员们四处打听,最终也没查到赵斌的踪迹。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案发四个月后,赵斌却突然又出现在了石河子市,还去了澡堂洗澡。侦查员很快把刚洗完澡的赵兵抓了回来。

赵兵被抓之后,对于强暴张小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警方在搜查赵斌家里时,也发现了一条白色的内裤。这条内裤和张小芳最开始报警笔录里所描述的嫌疑人所穿的内裤十分吻合。

而且赵斌在口供中说的也很明白,他说他之前就知道张小芳和王小龙住在一起。案发的那天晚上,他喝了酒,于是趁着酒意去了王小荣和张小芳的家,想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自己还带了一把长约四十公分的长刀和口罩。

但是到了那里后,他却发现独自一人在家的张小芳心里就生了歹意,对张小芳实施了侵害,临走的时候还拿走了张小芳放在枕头下面的十五块钱。

此时的警方看着审讯笔录和物证都已经齐全了,认为这个案子到这里就结束了。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DNA 比对结果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 DNA 比对的结果并不是赵斌,而是张小芳的男朋友王小龙。

尽管如此,侦查员还是觉得赵斌应该就是强暴张小芳的嫌疑人。因为在当年的卷宗里可以看出来,赵斌对张小芳家中的摆设描述得非常准确。如果说他没去过案发现场的话,他怎么可能把现场描述得那么清楚呢?

虽然张晓芳提供的那块布上没有检测出赵斌的 DNA,但是赵斌还是被移送到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没多久就被提起了公诉。

随后在 1995 年 9 月 21 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斌所犯强奸罪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让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后,赵斌居然上诉了,称自己是无罪的。

“我在审讯时遭到刑讯逼供,因为我很害怕,所以公安叫我咋说,我就咋说的。” 赵斌说道。

更让侦查员们没有想到的是,1996 年 4 月 16 日,法院认定赵斌强奸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宣告被告人赵斌无罪释放。

而且更气人的是,赵斌还想提出国家赔偿,说是因为警察机关所办理的冤假错案让自己被监禁了一年多的时间。

而受害者张晓芳更是觉着这件事太离谱了,于是也天天去公安局要说法。

但是此时的公安局也没办法,因为案子到这里已经断了。但是感到这件事有蹊跷的检察官张彪还是接手了这个案子。而此时的他也刚刚参加工作两年。

赵兵在刑事赔偿申诉书上明确提出他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无罪释放,被错误羁押了四百四十八天时间,要求国家赔偿。

我国在 1995 年 1 月 1 日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是针对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的或者损失的,由国家承担赔偿。

除此之外,在这份申诉书的补充意见之中,赵兵还特别提出了当时审讯的时候,遭到了警方的刑讯逼供,他是在被逼无奈之下,才按照警方的思路去说,这才造成了他的口供和张晓芳所陈述的完全一致。

张彪觉得,如果说赵兵真的强暴了张小芳的话,那么势必会在现场留下他的体液。但是从 DNA 的比对结果来看,赵兵并没有被比中。难道当天晚上进入张小芳房间的真的另有其人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赵兵和张小芳所说的又为何出奇地一致呢?难道赵兵真的是被刑讯逼供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么张小芳就会涉嫌诽谤诬告,而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人员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随即,张彪就再次开始重新调查这个案子。随后时间已经来到了 1996 年,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两年。张小芳当年所住的房子早已拆迁,案发现场几乎不可能存在什么证据了。

随即张彪就想到了之前送检的那块擦拭过下体的抹布。当年张小芳报案的时候说,嫌疑人曾用这块布擦过下身,可为什么公安部门检测中检测出来的却是张小芳男友王小龙的 DNA。

随后,张彪就直接找到了张小芳进行证据的确认。然而,当张小芳看到这块送检的时候,一下子就愣住了。

通过辨认,张小芳发现她送到公安局的那块抹布出错了。据张小芳回忆,当时她去报案之前,把那块布一分为二,把沾有赵斌体液的那块和另外一部分分别装进了两个塑料袋里,可是她带到公安局的时候却拿错了。

而那块抹布原本是她和男朋友发生关系之后,男友王小龙用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公安机关后来做 DNA 检测时,检测出了她男友 DNA 的原因。但此时那块抹布的另一块早就无法寻找了。

没办法的,张彪直接另找线索。在查找当初档案的时候,张彪发现了一个细节。张小芳的笔录中明确指出,张小芳的右腿处被人划了一刀。而在赵斌的笔录中,他也交代了他当时拿刀在张小芳腿部划过一刀。

这两处非常不起眼的痕迹,赵斌都能交代得这么清楚,在张彪看来,他肯定是干过这件事。

另外一个被张彪发现的细节就是张小芳在被侵害之后,她曾经亲眼看到嫌疑人穿着一件白色的四角自制内裤。而在随后的侦查中,公安机关在赵斌家里也发现了一条这样的内裤,与张晓芳描述的十分吻合。

要知道一个女孩为什么能够看到赵斌的内裤颜色和款式呢?除非是赵斌的这条内裤在张小芳的面前展示过。

但是仅仅靠着这样一条证据,并不能证明赵斌就是强奸张小芳的嫌疑人,只能证明张小芳知道赵斌有这样一条内裤,或者说赵斌和嫌疑人有着相同的内裤。

而张彪随后对赵斌口供中所有的信息都重新进行了核对,发现所有的口供都是一致的。但赵斌一口咬定他的口供是警方刑讯逼供之后做出的,又该怎么辨别呢?

要知道,在张晓芳报案的那个年代,同步录音录像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完全普及。所以说要证明这件事非常的困难。

于是,张彪就对所有当年参加过审讯的人员进行了谈话,他们都表示当时没有对赵斌实施过刑讯逼供。但是单单凭借公安一方的谈话,根本就无法直接证明公安这边没有进行刑讯逼供。

张彪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叫来了赵斌同宿舍的人员,询问赵斌是否跟他们说过刑讯逼供的事,又找来了办案人员跟赵斌现场对质。但是此时的赵斌低下了头,一句话也不说。

随后在 1997 年的时候,检察院再次对赵斌提起了诉讼,而法院那边也认可了检察官的证据。而就在民警准备抓捕赵斌的时候,却发现赵斌已经带着家人搬离了此地。

此时的二十年过去了,警方也再没找到赵斌这个人。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张晓芳现在已经离开了那座城市,嫁人为妻,相夫教子。也许她已经不想再去回忆那个恐怖的晚上,但是对于张彪来说,他们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他觉着这就是自己的一个遗憾。

“我真的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够看到赵斌的落网。” 张彪坚定地说道。

这个案子让人意难平,受害者的痛苦和冤屈,警方的无奈和坚持,都让人感慨万千。希望有一天,正义能够得到彻底的伸张,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