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来到屯溪后报警被强奸,真相让人无语!
10月27日10时许,黄山市屯溪区荷花池派出所接到文某某报警称其朋友被人强奸。接警后,荷花池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上报情况并联合刑事侦查大队对此案展开侦查,经查,发现这并非是一起强奸案。
10月21日,违法行为人黄某联系其在合肥出差时提供不正当服务的女性文某某来屯溪游玩,并承诺报销文某某在屯溪游玩期间的所有花销。10月25日11时许,文某某与其闺蜜甘某某到达屯溪并在中心城区某宾馆住下。黄某来到宾馆,先后与文某某、甘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并承诺为二人购买化妆品。
10月26日21时许,黄某又在宾馆内接受了文某某、甘某某的色情服务,并允诺27日上午支付购买化妆品的费用6000元左右。但10月27日上午,文某某、甘某某发现黄某已将她们的联系方式拉黑,气急败坏之下文某某选择了报假警。目前,3人因涉嫌卖淫嫖娼,均被屯溪区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