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朋友1歲兒...她不認罪稱拿紅蔥頭刮痧驅邪 印尼保母判12年定讞

逾期居留的印尼籍女移工FATIMAH受雇托育同乡友人1岁大的儿子,她不满男童哭闹,便以拳头痛殴胸部、拿塑胶棒虐打全身,或剧烈摇晃、撞击头部,导致男童颅内出血、锁骨骨折、全身瘀伤等身亡,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全案定谳。

FATIMAH(31岁)2021年12月起受托照顾同乡女友人1岁4个月大儿子,每月拿1万2000元薪水,她因男童哭闹不听话,徒手痛殴、摇晃及撞击头部,或拿塑胶棒虐打,直至2023年2月7日男童昏迷送医,院方发现男童锁骨骨折、头部外伤并脑出血及视网膜出血,抢救后仍宣告不治。

检方依伤害致死罪嫌起诉FATIMAH,法院审酌本件被告和男童母亲均为外籍人士,交互诘问、提示卷证均倚赖双向翻译,在国民法官难易于理解下,将无法和职业法官精致讨论,裁定本件不行国民参与审判,改一般程序。

台中地院一审时,FATIMAH否认犯行,辩称不曾摇晃、故意推男童去撞地板,也没有拿硬物殴打头部,还说男童头受伤是在浴室跌倒2次,事前见他不舒服,就用「印尼传统方式」拿红葱头替男童刮痧、按摩,所以背部才有瘀伤。

一审不采信FATIMAH说词,审酌她明知男童仅1岁多,因缺乏耐心及其他照顾问题,凌虐男童导致全身遍布新旧伤,到院前没有呼吸心跳,显见施虐时间不短,手段残忍,且犯后避重就轻,推卸责任,态度不佳,判刑12年6月徒刑,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案件上诉,FATIMAH仍否认虐待男童,并称不清楚撞到头这么严重,还怀疑男童染邪,想透过宗教仪式驱邪,称是男童父母选择不开刀、放弃治疗,却要她承担死亡结果不公平,但二审仍认她罪证确凿,考量她无前科等,而改判12年徒刑;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而定谳。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