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1歲男童...「拿紅蔥頭刮痧還想驅邪」 印尼保母不認罪上訴仍判12年

印尼籍法姓女移工受雇托育同乡友人1岁大儿子,因男童哭闹失去耐心就痛殴虐死,男童到院前就没了呼吸心跳,全身新旧伤遍布,法犯后辩称小孩在浴室跌倒,她用「印尼传统方式」拿红葱头替他刮痧,法院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判她12年6月,二审考量法女无前科,撤销改判她12年,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法女(31岁)2021年12月起受托照顾女友人1岁4个月大儿子,每月领薪1万2000元,法却因男童哭闹不听话就徒手朝他痛殴、摇晃及撞击头部,或拿塑胶帮攻击,直至2023年2月7日男童昏迷送医,发现他锁骨骨折、头部外伤并脑出血及视网膜出血,抢救至23日不治。

检方依伤害致死罪嫌起诉法女,原应由国民法官审理,台中地院审酌本件男童母亲具状声请不行国民法官程序,检察官也无意见,考量全案均为外籍人士,交互诘问、提示卷证均倚赖双向翻译,在国民法官难易于理解下,将无法和职业法官精致讨论,裁定本件不行国民参与审判,改一般程序。

台中地院一审时,法女矢口否认伤害致死,辩称不曾摇晃、故意推男童去撞地板,也没有拿硬物殴打他头部,还说男童头受伤是在浴室跌倒2次,事前见他不舒服,就用「印尼传统方式」拿红葱头替男童刮痧、按摩,所以其背部才有瘀伤。

一审根据法医解剖、医师鉴定等不采信,审酌法女明知男童仅1岁多,因缺乏耐心及其他照顾问题,就对男童凌虐,造成男童新旧伤遍布,到院前就没了呼吸心跳,显见凌虐时间非短,手段残忍,且犯后避重就轻,推卸责任,态度不佳。

一审审理后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她12年6月,并应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法女不服上诉,仍否认虐待男童,并称不清楚撞到头这么严重,还怀疑男童染邪,想透过宗教仪式驱邪,还说是男童父母选择不开刀、放弃治疗,却要她承担死亡结果不公平。台中高分院二审依法医鉴定等,仍认法女有凌虐致死,但考量法女无前科等情状,撤销改判她12年。

台中高分院。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