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1.45亿 和鑫前董座逃12年半过追诉

本案检察官可上诉,若因此免诉确定,张锡强就逃过法律制裁。陈武雄因另案判决有罪确定未到案执行,发布通缉中。

前和鑫光电董事长张锡强和陈武雄都是商界闻人;陈武雄原为和桐集团总裁、前全国工业总会和石化同业公会理事长。和桐集团事业遍及两岸的化学、油品、生技、光电四大领域;张锡强与陈武雄两人有亲戚关系,陈武雄是张锡强岳父的弟弟。

检方起诉陈武雄是和桐投资控股公司负责人,并以和桐公司法人代表担任和鑫董事,2004年1月间,张锡强与工信工程公司及工信负责人潘信荣等,共同出资26亿9100万元,标得台湾省农工企业公司的南港3笔土地后,张锡强从和鑫土银帐户提领现金1亿4500万元,开立土银支票,用来支付标购土地的押标金,张为掩饰还虚立委托书,佯装是和鑫公司委托陈克铭标购土地,损害和鑫公司。

北检2004年开始侦查,因张锡强一直未到案,全案起诉移送北院,张被发布通缉迄今,承审合议庭最近计算追诉时效,发现张逃亡已超过12年半的追诉时效,依法应判决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