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遭惯窃控踩脚镣弄伤手遭起诉 法院判决大逆转

中坜警分局青埔派出所李姓副所长2021年1月侦办窃盗案时,在郑姓男子的手铐脚铐间再铐上脚铐,涉嫌在拘留室踩踏脚镣逼供,桃园地检署侦结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权力伤害罪嫌起诉李警。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大逆转,认为无法证明有关连,判李警无罪。(赖佑维摄)

中坜警分局青埔派出所李姓副所长2021年1月侦办窃盗案时,在郑姓男子的手铐脚铐间再铐上脚铐,涉嫌在拘留室踩踏脚镣逼供,桃园地检署侦结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权力伤害罪嫌起诉李警。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大逆转,认为无法证明有关连,判李警无罪。

大江购物中心的万宝龙专柜于2021年1月3日下午3点多发现架上1只3万3200元的公事包及1万3900元的盥洗包不翼而飞。

检方调查,中坜警分局青埔派出所李姓副所长李文雄与陈姓、吴姓警员,2021年1月3日调查窃盗案件,傍晚近5点拘提郑姓男子,李以手铐、脚镣戒具控制郑男,又在手铐脚镣间再铐一副脚镣。李姓副所长不满郑男并未如实交代案情,竟在拘留室用脚踩踏郑男的脚镣,戒具连动牵引手铐收紧,造成郑男双手手腕疼痛难耐,受有手腕压迫挫伤,郑男事后验伤在北检提告。

检方调阅派出所监视影像,发现李姓副所长确实有踩踏嫌犯脚镣,且当时在拘留室的其他嫌犯,也证称李警进入拘留室询问案情时,听到郑男高喊痛,李也频逼问是否认罪,郑男诊断证明也载明案发2天后郑的双手腕仍有红肿勒痕。

法院审理时,李警否认犯案,称是不小心踩到地上的铁链,并未导致郑男受伤。法院勘验监视器画面,认为郑男当时四肢、身体等部位,均未有遭拉紧、弯曲或蜷缩的情形出现。而郑男称当时身体被拉紧才受伤,难认与事实相符,加上诊断证明书记载「双手麻木」是郑男主诉症状,后续也没有回诊,不能认定双手确有受伤,也不能认定与踩踏铁链有关。

法院认为,检方指郑男受伤,除了他的单一指述外,没有其他补强证据,因此判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