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碳有價」 低碳旅遊未來趨勢
旅游业者表示,观光每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比制造业高出20%,推广低碳排旅游已是未来趋势。 记者/余弦妙摄影
环境部上月底公告碳费三项子法,宣告台湾进入「排碳有价」时代,预计二○二六年起收取碳费,尽管旅游业未列入首波收取名单,但不少旅游、航空业者近年逐渐着手推动「低碳、减碳」。业者直言,观光每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比制造业高出百分之二十,推广低碳排旅游已是未来趋势。
随着疫后观光复苏,食、宿、游、购、行等需求跟着成长。台湾观光创新协会理事长李奇岳表示,观光业并非是「无烟囱工业」,旅游本身需要耗费大量的能源且排放惊人的温室气体,观光业占了全球碳排放百分之八,且观光碳足迹预计每年成长率为百分之三,逐年上升。
李奇岳指出,若以全球主要的一六○个国家来看,每产出一元观光GDP则会排放一公斤的温室气体(一点○公斤CO2e/GDP)。若用此指标,观光每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比制造业每单位GDP的碳排放量高出百分之二十,比所有产业的均值高出百分之二十五。
李奇岳表示,旅行过程推广以低碳排方式,再以自愿减碳方式取得碳注销,将游客旅行过程产生的碳排抵销,这是对环境的负责,也是未来趋势,在欧盟国家已普及推动,刚落幕的巴黎奥运即采用ARO方法,即避免不必要的排放,对无法避免和削减的碳排放,再买碳权,进行抵销。
负责碳注销认证申请的国际碳权开发商禾丰碳中和有限公司总监薛新祐表示,不论是强制性或自愿性的碳权,都得经过相关单位认证核发,而核发碳权的机构有三,一是根据国际协定遵约,由联合国CDM或ITMO(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间可转让减缓成效)核发;二是国际民间机构,如核证减排标准(VCS)、黄金标准(GS)等,以审核自愿性碳权;三则是由区域、国家和地方主管机关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