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零碳排趋势 产业应及早因应

2021年1月20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重新加入巴黎协定》的行政命令后,截至今年初为止,包括最近宣布净零排放目标的欧盟、日本韩国、中国及美国,全球总共已有127个国家公布或正研议订定净零排放目标。这些国家的碳排放量加总约占全球排放量的63%及全球经济70%以上。

检视美国的能源政策着重在大幅减碳及转型洁净能源,如:2050年前达到「净零温室气体排放」;对现有油气营运订定严格甲烷排放标准国有土地不再租给油气使用;订定严格油耗标准,让轻中型汽车达零排放;2030年以前设置50万个电动车充电站

欧盟除实施多年的严格环保法规、许多国家课征碳税及欧盟碳权交易制度等减碳作为外,2019年底欧盟执委会提出欧洲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后,欧盟在去年更提出了一连串气候变迁相关的政策,利用绿色经济带动新冠疫情造成的经济困境;如将205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零的目标正式纳入「欧洲气候法」中。

我国政府在气候变迁也做了不少努力,2009年制定《再生能源发展条例》,2019年更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案,明定国内用电大户应共同参与设置再生能源设备储能装置,或以购买再生能源凭证、缴纳代金方式代替等政策推动。

笔者认为虽然京都议定书贸易制裁规定,然而WTO贸易规范有基于环保考量而允许施行的例外条款,即允许会员国基于环保考虑对进出口货品课征环保税。相信不久的未来,随着碳税及边境碳税逐渐成形及非属环保永续性的经济活动取得投融资的日渐困难,减碳将不仅是松散、无约束力的自愿行为,而是会对减碳不力者产生重大的惩罚性效果。为防患未然,产业应好好研析策略并妥为因应

因应未来多国籍企业绿色供应链需揭露碳排放量的要求下,供应商必须计算电力来源的碳排放量,高碳排放比重台湾电力系统恐将严重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我国应审慎考虑更合适的发电能源结构配比,及现行电价对节能减碳效果对相关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做出适切的调整,创造更适合节能减碳产业相关发展的环境

鉴于全球电动车市场已然逐渐成熟并将即将进入大幅成长期,我们应抓住这个大趋势,结合我国地理环境的适合性、电子资讯优势及良好的汽车产业链基础,订定积极目标,建立优越领先的电动车使用及产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