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县府乐见国土计划法延后 更盼中央尊重地方特殊性需求
澎县府乐见国土计划法延后,更盼中央尊重地方特殊性需求。澎县长陈光复(左二)去年面对议员质询时,拍胸腑挂保证,强调会用政治生命向中央据理力争,力保农变建政策到底。(澎湖县政府提供/许逸民澎湖传真)
国土计划法预计2025年4月30日上路,却因目前仅金门、连江和花莲等3县市提交,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表示4月1日将邀集相关部会与地方政府研商,讨论是否再次延后实施期程。对此,澎湖县政府表示乐观其成,但更盼中央尊重地方特殊性需求。
国土计划法原定2025年4月30日正式上路,各县市须在上路1年前公告「土地功能分区图」报内政部,而澎湖县原依据区域计划法下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订定之农变建法规,将不再适用。
澎县府建设处指出,依现行全国通案的土地使用管制规则(草案),农业发展地区第2类除了既有建筑用地,之后再无法申请做为住宅使用。2021年4月公告澎湖县国土计划全县有40.5公顷城乡发展总量可于农业发展地区第2类土地申请容许做为住商使用,其中34.5公顷之总量,只能在19处重点成长聚落周边整体开发后作为住商发展使用;另有6公顷之总量保留供较远之白沙乡、西屿乡、望安乡、七美乡及二、三级离岛个别申请自用住宅使用。
不过,刻正依澎湖县国土计划应办事项办理「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的澎县府,却收到当地民众反映,未来发展总量只限缩在重点成长聚落将不符合实际住宅使用需求,盼能积极向中央主管机关争取「放宽开发总量34.5公顷只限制于19处重点成长聚落周边之规定」。
澎县府强调,目前正积极依地方特殊性需求研拟未来能于区位管制条件下(总量40.5公顷),朝全县皆能申请容许住宅使用之方案,惟后续是否能取得中央支持,尚需再有充分沟通及讨论,作业期程上恐来不及因应。
因此,若依目前时程,地方政府执行将面临多项挑战,盼中央除了重视地方特殊性需求外,待相关配套措施更完备后,再上路将更符合民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