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英雄》剧照海报 摄影师控盗用

▲《痞子英雄电影剧照被控侵权。

东森新闻记者董懿娴、吴建毅高雄报导

电影《痞子英雄》剧照被控侵权官司,21日上午首次开庭,提告人刘姓摄影师上午现身,他出示原版照片指出,剧组今年7月跟11月有跟他联系过,但最后不了了之,一直到他从网站上看到剧照海报,对照光影大楼窗户亮点才发现照片被盗用。剧组人员则说,照片是向国扬建设合法取得授权,双方各说各话。

▲刘姓摄影师现身高雄地检署。

挟之前的高收视率,《痞子英雄》推出电影版,不过这张宣传海报底下的海岸景观却被控告侵权。控告人刘姓摄影师今天现身高雄地检署,他在2位资深摄影师陪同下,出示将近360度的原版照片,说明他提告的理由

摄影师刘欣业表示,「这栋领袖大楼,这两栋它开灯的地方,跟水面的反射,包括汉来饭店,每一个窗户亮点几乎都一模一样。」仔细对照剧组海报底下的岸边景致,关键在大楼窗户的亮点几乎跟原版的一模一样。刘欣业说,剧组明明知道照片是他拍的,今年7月和11月也跟他联系过,最后却没经过他同意就使用照片,让他觉得不被尊重,才会愤而提告。

《痞子英雄》剧组却说,照片是合法取得授权。该剧行销总监Jeffer表示,「由国扬建设授权给我们,我们是向国扬建设连络,取得这张照片授权。」

虽然电影公司表示取得合法授权,但刘欣业强调并未卖断照片版权,看看他与建设公司之前签订的使用合约,上面载明是让国扬建设在国砚这个建案中使用,使用期限到2010年10月,至于剧组是否侵权,恐怕要交由法官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