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好孕成「3」高市生育政策再加码 新制4月上路

品观点|好孕成「3」高市生育政策再加码 新制4月上路(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长陈其迈28日宣布,好孕成「3」,生育津贴再加码!只要符合父或母一方设籍高雄市满1年的新生儿,生育津贴由原本的第一胎每名可领2万元、第二胎每名2万元、第三胎(含以上)每名3万元,今年四月起第一胎、第二胎每名各加码1万元,分别调升为3万元,第三胎(含以上)则每名3万元,支持育儿家庭。调整新制将自112年4月1日,属于儿童的四月起跑!

陈其迈表示,支持市民生育并体贴育儿家庭之辛劳,衡酌财政后,生育津贴再加码,今年四月起推出好孕成「3」,幸福「333」,第一胎、第二胎每名各加码1万元,从原本2万元调升为3万元,第三胎(含以上)每名3万元,一般新生儿家庭亦可选择换取价值第一胎3万、4万或6万元的『坐月子到宅服务』,自112年起再扩大照顾措施,经济弱势产妇可同时领生育津贴及坐月子到宅服务补助,从怀孕到养育陪伴体贴育龄家庭、照顾弱势加倍给力。

高市府亦积极推动友善育儿措施,包括:首创全国提供免费坐月子到宅服务及公办24小时定点计时临托服务,率六都之先在原民区设置育儿资源中心,持续为营造友善育儿环境努力。为了体贴孕妇交通安全,今年起全面补助孕妇产检交通补助,只要是高雄市籍孕妇在本市50家产检医疗院所皆能领取28趟次计程车资5,040元的交通乘车券。

同时,配合0到6岁国家一起养政策,111年8月托育补助已提高至8,500元,高雄至112年2度加码补助减轻育儿家庭负担,亦即准公共保母中央每月补助8,500元,自今年2月高雄再加补助1,600元,共补助1万100元;准公共托婴中心中央每月补助8,500元,自112年8月高雄再加补助2,500元,共补助11,000元,实质减轻育儿家庭负担。

高市府社会局长谢琍琍表示,只要符合父或母一方设籍高雄市满1年的新生儿在出生以后六个月内,至本市各户政事务所都可以受理户籍登记及申请生育津贴,提醒如果要自己照顾幼儿的家长,不要忘了同时到「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公所申请「育儿津贴」,让政府资源共同协助育儿。

高市府持续努力,重视孩童生活发展需要,不仅快速增加公共托育据点及多元托育资源,公共托婴据点布建已倍增达53处,未来4年再增32处达85处;已透过各项措施,包括;降低公托照顾比、提高薪资等,降低人员流动,提升托育照顾品质。

未来市府将持续努力积极实践『顾弱势、增公托、减负担』三大托育政策目标,持续提升高雄市公共托育量能,把囝仔「顾厚好」、育儿家庭的需要「攥便便」,让育龄家庭可以『放心生、安心托、市府厚恁靠』,营造适合年轻人安居乐养友善的托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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