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育 友善育儿政策上路
抢救低生育率,行政院会1日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就业保险法」相关修正草案,增订友善育儿多项措施。其中,有薪产检假由五天增加为七天,增加两天薪资由政府补助,并放宽未满30人事业单位协商适用弹性工时时间,双亲可同时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且军公教劳一体适用。
另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加码投保薪资20%,从领六成薪变八成薪,还有放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弹性不限半年(不低于30日),并增加两天有薪产检假薪资补助,这三项新措施自7月1日上路,新增薪资补贴均由政府买单。惟有薪产检假增加2天涉及修法,在未完成修法前,企业若愿意让员工增加两天有薪产检假,政府也会补助薪资,包括护国神山台积电等企业表达愿意7月1日起实施。
行政院5月推出「友善生养环境」政策,1日院会通过相关配套修法,包含公教人员保险法、性别工作平等法、就业保险法、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志愿士兵服役条例及军人保险条例等六项修正草案,劳动部指出,将积极协商立法院开议后尽速完成三读。
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部分,包含配合产检次数增加为14次,将有薪产检假天数由五天增加七天,增加薪资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补助,预估9.3万人受惠。另针对受雇于雇用未满30人雇主受雇者,经与雇主协商合意,可适用减少工时或调整工时规定,让有接送小孩需求的家长可以采用弹性工时,预估422万人受益。
这次修法删除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2条,未来不论配偶是否就业,不再限定须有正当理由,受雇者均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及家庭照顾假,鼓励受雇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担养育子女责任。
就业保险法则删除父母同为被保险人,不得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的规定,使夫妻可同时申请育婴假及留职停薪津贴,受益人数45.5万人。此外,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志愿士兵服役条例及军人保险条例、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等也同步修正,让军公教劳一体适用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