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4路口嚴打「車不讓人」 6月1日起科技執法上路
屏东县警局在屏东市4处易肇事路口增设取缔「车不让人」科技执法设备,6月1日起上路。图/屏东县警局提供
据屏东县警局统计,屏东县2021至2023年间,未依规定礼让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共计577件,占行人事故比率35.9%,其中17件死亡事故,去年6月30日起加重罚责后,还是有人不遵守,为遏止未依规定礼让行人造成的事故及伤亡,县警局将在屏东市4处易肇事路口增设取缔「车不让人」科技执法设备,6月1日起上路。
县警局说,2021至2023年间,屏东县未依规定礼让行人而发生的车祸有577件,占行人事故比率35.9%,为此,将在屏东市中山路与民族路口、瑞光南路与民生路口、自由路与大连路口、自由路与公园路口等4处易肇事路口,增设取缔「车不让人」违规科技执法设备。
县警局说,去年6月30日起,驾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罚则加重至6000元,当汽车前悬、机车与慢车前轮已进入行人穿越道线上,距离行人行进方向少于1车道宽(约3公尺)即违规开,但还是有驾驶人未遵守; 科技执法广泛运用在违规停车、闯红灯、机车未依定两段式左转、未遵守号志标线等,在热点发挥减少违规的成效后,也运用在「车不让人」违规取缔上,择定屏市处易肇事4路口建置。
县警察局长戴台㨗提醒,车辆驾驶务必注意人车距离,行经行人穿越道时应减速慢行,若未依规定礼让行人可能吃上1200元至6000元的罚单,因而致人受伤或死亡,除可处7200至3万6000元罚锾外,还会面临相关刑事责任诉讼,并吊扣或吊销其驾驶执照;行人穿越马路也应遵守标线号志指示,若擅自穿越车道、闯红灯也会遭开罚;唯有人车都能遵守标志,才能维护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屏东县警局在屏东市4处易肇事路口增设取缔「车不让人」科技执法设备,6月1日起上路。图/屏东县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