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上诉失利!法院仍认定侵犯加州理工学院Wi-Fi专利...需赔偿251亿元
▲苹果仍欠加州理工学院8.38亿美元赔偿金。(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苹果和博通在1月份因侵犯加州理工学院拥有的4项Wi-Fi专利,被判赔偿近11亿美元(约新台币330亿元)。苹果希望使该案中的一项专利无效,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苹果败诉,维持行政专利法院的先前裁决。
加州理工学院于 2016 年对这两家科技巨擘提出告诉,指控苹果的产品包括iPhone、iPad、Mac、iMac、Apple Watch、Apple TV、HomePod等,使用侵犯加州理工无线数据传输专利的博通零件,并要求陪审团对这些产品进行初步禁令和永久性禁令。
加州理工学院的律师表示,苹果应赔偿8.38亿美元(约新台币251亿元),博通赔偿2.7亿美元(约新台币81亿元)。另外,加州理工学院的损害赔偿专家使用了一个假设的专利使用费计算方式,推算从2010年博通开始向苹果出售侵权的Wi-Fi晶片以来,苹果每台设备应付1.4美元的赔偿,博通每台设备应付26美分的赔偿。
根据《路透社》报导,苹果试图以「显而易见性」为由使该专利无效,并且表明该专利是一项来自标准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发明,对专家而言是显而易见的。
但根据最新的裁定,苹果仍需支付8.38亿美元的赔偿金,但该公司是否还有其他上诉方式,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