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讼10年苹果FaceTime被判侵权 要赔专利流氓145亿

苹果表示对裁决结果失望。(美联社资料照片)

美国科技产业常以技术专利诉讼打垮国外对手,其国内也是全世界智慧财产权相关诉讼最大战场。苹果(Apple)所使用FaceTime功能经过10年争讼,周五被法院陪审团裁定要向被业界视为「专利流氓」的VirnetX支付5.028亿美元(约145.21亿台币)侵权赔偿。苹果透过发言人发表声明,表示对裁决失望,并称这种判例会扼杀创新者还有损害消费者权益

专利流氓(patent troll)也称专利蟑螂基本上就算不是美国企业,也多数是以美国为提起讼送地点,可说是极度注重智慧财产权的美国特产。这些公司拥有部分自行开发的专利,但也有大部分专利权是四处收购而来,并且不使用这些专利来生产销售产品,而是专找可能侵权的公司告上法庭胜算高者就迫使对方息事宁人付出高额和解费,胜算高就索取巨额赔偿。

VirnetX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网路安全软体科技公司,不过并不销售软体,凭借在DNS(域名系统将网域名称与IP位址互相对映的资料库)、电脑网路等领域大量专利,从2010年起屡次对科技巨头兴讼,除这次的苹果外,微软(Microsoft)、思科(Cisco)都曾被告

该公司对微软、思科的官司都没有走到法院裁定阶段就和解了事,例如2014年12月微软为Skype侵权部分支付2300万美元和解金结束双方争执,但苹果不甘心挨告,2014年法院初步裁定判苹果赔付3.68亿美元后仍继续上诉,并要求引入陪审团,结果陪审团仍认定苹果旗下产品所使用FaceTime与iMessage等2项功能侵权。

此案已争执超过10年,数度裁定金额都不一致,苹果的策略已经改向不是蓄意侵权、愿意补给每件设备0.19美元特许授权费,如此换算后约1.13亿美元,但VirnetX要求的是7亿,根据最后裁定金额,陪审团认为的每件设备授权费是0.84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