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侵权需赔偿苹果315亿 三星:市场将不敢革新
针对南韩三星电子与美国苹果公司专利侵权官司,美国加州圣荷西联邦法院陪审团判决,三星应赔偿苹果10亿5000万美元(约台币315亿1700万元)。对此,三星回应,这是美国消费者损失,恐造成市场不敢革新,强调并非最后结果。
▲左为三星Galaxy S,右为苹果iPhone 4。(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苹果公司去年控告三星电子,侵犯4项设计专利和3项软体专利,提出25亿到27亿5000万美元(约台币749亿800万元至823亿9800万元)的赔偿,并要求禁止在美贩售其产品。而三星也反控对方侵害数项无线通讯技术专利,要求支付4亿2180万美元(约台币126亿3800万元)的专利使用费。
判决结果今天出炉,美国陪审团认定,三星侵犯苹果智慧型手机与平板电脑专利,裁决必须赔偿10亿5000万美元,将可能直接造成三星无法在美销售其产品,因而强化苹果在行动装置市场的霸主地位;至于,三星反告一案,苹果则不用赔偿。预计法官会在1个月之内作出正式判决。
据了解,苹果律师在结辩时指出,iPhone在2007年问世后,三星刚好遇到「设计危机」,该公司高层因此决定非法利用他们的智慧型手机发财。三星律师虽承认苹果产品杰出,但认为对方不能垄断四角圆弧的手机设计。
对于苹果公司大获全胜,科技分析家凯根(Jeff Kagan)表示,「这对苹果来说是很棒的一天,但对三星而言会是很昂贵的一天。」但不清楚三星是否能向其购买专利而继续使用,或得立刻下架产品,重新设计,可以确定的是,该判决势必会危害龙头地位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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