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或私用公用水源恐涉刑责 中市府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去年12月起市府铅封各大公共场所水表,近期疑似有民众擅自拆开绿园道封条,使用自来水浇灌、洗车。(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台中市公园、园道及绿地已禁止使用自来水浇灌。(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建设因应枯水期配合中央限水政策,自去年12月铅封各大公共场所水表;近期疑似有民众擅自拆开绿园道封条,使用自来水浇灌、洗车。建设局24日呼吁,该行为已触犯《台中市公园及行道树管理自治条例》,涉及刑事责任;已着手查明行为人,若属实将依规裁处,提醒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建设局长大田说,市府配合台湾自来水公司,自去年12月起公告通知于各大公共场所限制自来水使用,并于水表封上铅条限水;目前台中市公园、园道及绿地已禁止使用自来水浇灌,改由抽取溪水水资源回收中心回收水及建筑工程地下水替代水源,并以水车载运方式进行浇灌。

陈大田指出,自来水公司同时也将供应公园、园道及绿地的自来水水表封上铅条禁止使用。针对民众擅自破坏水表铅封并使用公共水源的行为,已违反《台中市公园及行道树管理自治条例》第13条第1项第9项规定「倾倒废土、破坏景观、损坏草坪或公园设施」可依规开罚。

陈大田强调,建设局除已着手查明行为人,也已派员加强巡查,如再有铅封遭破坏私用情事,均将依规裁处行为人,在严峻水情下落实水源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