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不睦竟把新生儿打到严重脑伤 20岁双宝妈上诉想减刑遭打脸

▲新北一名20岁双宝妈因婆媳不和,情绪失控动手殴打刚出生的儿子泄愤,遭判2年10月。(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吴佩蓁/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20岁的邱姓女子因婆媳长期不睦,情绪失控,她竟将怒气发泄在刚出生的儿子身上,2度怒打男婴头部,并将他重摔在床上,导致严重脑伤,至周岁仍无法翻身、攀爬,发展严重迟缓。一审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处邱女2年10月徒刑,事后邱女以产后忧郁症为由求减刑,被法官怒斥「犯案手段恶劣」驳回上诉。

判决指出,邱女婚后住婆家担任家庭主妇,因与婆婆长期失和,导致她压力过大而情绪失控,徒手殴打自己未满月的儿子头、脸泄愤,还把男婴重摔在床上,造成他头骨骨折、急慢性多次硬脑膜下出血等严重脑伤,于去年5月3日送往医院急救。一审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处邱女2年10月徒刑。

邱女不服提起上诉,表示自己年纪轻轻20岁就成二宝妈,家中经济全由她老公一人支撑,而她又与婆婆长期不睦,屡遭婆婆责骂,小儿子刚出生时身体状况不佳,她一边忙家务又要照顾孩子,身心长期处于焦虑及忧郁之中,未及时发现自己罹患产后忧郁症,一时失虑而触犯法律。目前她已有病识感并积极治疗,邱女老公也表明希望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且家中还有2岁的长子需要照顾,若她入监服刑,不利长子人格成长,为维护孩子「最佳利益」,希望高院酌减其刑并宣告缓刑。

不过高院认为,邱女是在一审判决后才赴身心诊所就医,已逾案发时1年以上,无法作为邱女案发时患有产后忧郁症的证据,且邱女的长子平常由邱母照顾,非请求从轻量刑之依据。

高院审酌邱女案犯行时已成年,具正常人的智识能力,纵与婆婆相处不睦或经济拮据,仍应知道婴儿的脑部发育尚未完全,头部及身体都非常脆弱,竟将不满情绪宣泄在嫩婴身上,多次徒手殴打其脸、头,并重摔于床上,犯罪之手段恶劣,且一审判处2年10月徒刑,不符合「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缓刑要件,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