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5年三度外遇生下2儿1女 夫狱中绿到发亮:孩子都是小王的
老婆所生的3名子女竟然都不是自己的?桃园市余姓女子婚后与童姓男子发生婚外情,生下大儿子之后被法院判刑,但她一点也没有感到后悔,还相继偷吃另外两名男子并分别生下1男1女。余女的丈夫在狱中收到女儿的出生登记通知,这才知道自己被戴上第三顶绿帽,气得提告通奸。
余女与丈夫在2008年结婚,2011年就劈腿童男并生下大儿子,隔年被法官判刑2个月定谳,但她还是没有改进,仍在明知第二位「小王」已婚的份上再次出轨,2014年生下二儿子;事情到这边还没有结束,她在丈夫因为强盗案入狱之后又与邱男偷情,进而生下小女儿。
▲余女第一次外遇被判刑,接着又连续与另外两名男子发生婚外情,让丈夫绿光罩顶。(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原先戴着两顶绿帽的丈夫于2014年10月入狱服刑,2016年8月却接到户政事务所寄来的「新生子女约定姓氏暨出生登记」通知书,这才知道老婆又外遇了,气得向警方报案并坚持提告通奸。
对此,余女辩称,会生下二儿子是因为当时人在卡拉OK店工作,喝醉之后被客人带到摩铁性侵,直到酒醒才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躺在床上;小女儿则是在回家乡照顾父亲时,与父亲朋友的儿子发生关系而怀上。
▲余女辩称二儿子不是因为外遇所生,而是遭客人性侵,但最后遭法官打脸。
对此,桃园地院法官认为,余女虽然声称是遭客人灌醉性侵,但如果真的不是自愿发生关系,应该于事发之后的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等到生完孩子、犯行露馅后才说,可见这根本就是想推卸罪责,因此不采信这项说法。
至于第三名「小王」邱姓男子,经查证发现确有此人,法官表表示,余女明知夫妻间应负忠实义务,却先后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并生下2男1女,不但严重破坏自己的家庭和谐,也让这些无辜的孩子从小就没有父爱,心态太过自私,可谴责性也比一般的通奸罪犯还要高,于是依通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6个月,合并应执行刑期为10个月,可易科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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