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正义难实现

(图/路透)

第27届联合国气候峰会(COP27)6日至18日在埃及举行,这是气候峰会第一次在非洲进行,让气候受害议题得到比较多的关注,「损失与损害」的赔偿也终于第一次列入峰会议题。

气候的损失与损害系指包括由热浪、干旱、野火、洪水等极端气候事件,及海平面上升、冰川融化等缓慢发生的气候灾害,所带来的不可逆转的经济损失与非经济成本;而气候赔偿主要是让化石燃料的排放大户负责任赔偿受害国家,或是协助贫穷国家应付气候变迁造成的损失。

联合国气候峰会已针对气候变迁的损失与损害赔偿讨论多年,始终无法进入议程,因为应担负赔偿责任的工业发达国家拥有话语权且声量大,对此持反对态度。美国「终于」在COP27表示,可以考虑资助「损失与损害」,但名称不能用「赔偿」,要用「援助」,而且中国也必须加入,因为中国就是现在全球碳排大户的第1名。目前中国大陆碳排量占全球23%,美国是12%、欧盟是7%。

然而,如果拉长统计时间,情况就不是如此。根据学者Eric A. Posner和Cass R. Sunstein在〈气候变迁正义〉一文所做的统计,自工业革命至21世纪初,美国累积碳排量是全球第1名,占29%,第2名的欧盟是26%,中国大陆是8%。所以谁该对造成今日的地球暖化和气候变迁负比较大的责任?

再者,各国人口差异很大,人均碳排是较公平的比较标准。根据世界银行2021年的资料显示,美国的人均碳排是17.6吨,排名世界第2;中国大陆6.4吨,排名15;德国10.4吨,排名第7;英国8.1吨,排名第10。从历史因素和人均排放量来看,美国要中国大陆也担任气候损失与损害的金主并不合理。

气候正义有3个层面,分别是涉历史累积的「矫正正义」(过去)、以人均排放取代总量的「分配正义」(现在),以及处理碳排存留对后代影响的「代间正义」(未来)。温室气体会在大气间存留很长的时间,如二氧化碳会至少在大气中存留50~200年,因此会持续对地球造成伤害,形同对后代子孙生存环境的剥夺,因此必须运用各种方法减排,以控制全球均温上升不能超过摄氏2度等。

为实践气候正义,2009年COP15时,富国承诺要在2020年前,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协助气候受难国家减排及因应气候变迁或城市重建,但富国并未实践诺言;2021年COP26确认,已开发国家必须于2023年兑现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但富国只兑现了非常小的一部分。

COP27正式将此列入议案,但峰会已快结束了,气候资金该怎么赔、赔多少,钱要用在哪里,最重要的,谁可以接受赔偿,仍难以达成共识,于是有人说,等2024吧。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磋跎。一年大拜拜一次的气候峰会真能实践气候正义吗?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