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是控制狂!他花万元啪啪挨告 法官判妻败诉:单次买春非情节重大
林男遭妻疲劳轰炸追问行踪,回复「带小姐回家睡」等遭挨告求偿,法官以控买春证据不足,且单次买春非「情节重大」,判妻败诉。(资料照片)
林男因疫情只身赴大陆工作,在台的林妻在2020年凌晨间联系不到人,事后猛追行踪不信返家就睡,老公改口说:「带小姐回家睡,花钱解决生理需求」,林妻怒提民事求偿100万元。林男否认买春,辩称所言为解脱老婆疲劳轰炸,法官认定买春证据不足,且单次不涉感情,难以认定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情节重大」,一审、二审都判决驳回,不得上诉。
林男在2013年间结婚,夫妻前年、去年间返台,因新冠疫情严重,林男只身再赴大陆工作。林妻提起民事诉讼指控,老公婚后仍与吴姓女子藕断丝连,互相传裸照,在2015年间外遇。此外,老公坦承在2020年8月7日花人民币3000元买春,她提出简讯、视讯及业者问价的对话纪录,控告老公婚后不断外遇、性交易,严重侵害配偶的身分法益,求偿100万元。
林男辩称,外遇吴女一事,老婆在2014、2015年间就知情,已超过2年,时效消灭。他否认大陆买春,辩称,因老婆不断逼问行踪,他提到「花钱解决生理需求及带小姐回家睡」,是因老婆疲劳轰炸,想解脱连环砲逼问,才给出她想听的答案,至于向业者询价纪录是老婆还拿他的手机所为。
法官勘验两人简讯对话内容, 2020年8月7日凌晨1时许,林男先传聚会饮酒照,林妻凌晨2、3时许回传「还不回家」、「还不打给我,干嘛」。林男直到当天上午9时许才回复表示,他凌晨2时30分自己回家,就睡着了。林妻不信,询问「你带谁走」,并要求要看计程车费发票截图。
林男回讯抱怨,在大陆生活都是工作、应酬、回家,选择花钱解决生理需求,不是对的行为,但是花钱不谈感情,他还分得清,并指老婆生气不开心他认为合理,也没辩解,因为就是错了。林妻即要求传买春转钱截图,并追问卖春女名字、价钱及何时离开等问题。
一审法官以林妻自2020年8月7日凌晨1时许到8月8日凌晨1时许,一直连续联络逼问,确实压力过大,林男辩称为解脱连环砲逼问,才给出答案,不违常理。并认定指控买春证据不足,且纵使有单次不涉感情性交易,也难以认定侵害配偶法益而「情节重大」,不符民法第195条第3项准用规定,求偿无理由判决驳回。
林妻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定原审判并无不当,予以驳回,全案确定,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