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很痛后来舒服」 小情侣遭逮:男女朋友做这事犯法?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少男少女正值血气方刚花样的年华,爱情浓烈时,一不小心就可能「擦枪走火」。台北市一名17岁少年在补习班认识15岁小学妹,不久开始交往,日前两人在男生家中偷尝禁果,却被少女母亲发现对话「起先很痛,还好后来很舒服」,气得报警;少年则感到纳闷,「男女朋友做这种事犯法吗?」

警方调查卢姓少年就读北部某高中,几个月前在补习班结识15岁小学妹,两人情窦初开进而交往,彼此都是初恋。日前少年趁家人都不在时,邀学妹「来我家玩」,两人发生第一次性行为

当天晚上学妹在家与卢男聊天,却忘记登出,隔天被进房打扫的妈妈意外发现对话,有「起先很痛,还好后来很舒服」、「什么时候能再去你家」等语,气得到派出所报案。警方循线约谈情侣到案,卢姓少年坦承偷尝禁果,学妹表示两人是男女朋友,「男女朋友做这种事犯法吗?」员警告知与未满16岁者发生性行为,尽管「两小无猜」,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