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吃掉15岁小男友挨告!他认了「后面很舒服」 法官判缓刑

▲19岁女与15岁小男友性交,双方因为和解,加上小男友证称很舒服,法官因此判缓刑。(示意图/123RF)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高雄市19岁的女子小花(化名)曾与15岁少年小帅(化名)交往,期间因为按捺不住欲火,与小帅发生性关系,遭小帅的母亲报警提告。高雄地院审酌双方已和解,且小帅坦承「很舒服」,最后判小花3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须接受法治教育2场次,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花先前与小她4岁的小帅交往,期间因为按捺不住欲火,2023年6月间在套房内与小帅发生关系。

时隔5天以后,食髓知味的小花又亲自跑到小帅家,并且邀约小帅发生性关系,双方自然而然发生性行为。不料2人进行性行为时,被小帅的母亲抓个正着,气得小帅的母亲报警提告,小花因而被告上法院。

不过,考量双方已经和解,且小帅在警询中证称,虽然第一次时有拒绝,但「后来有兴奋的感觉后,我也就愿意跟她继续做下去」,高雄地院简易庭法官审酌后,依照2宗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判小花3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须接受2场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