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地攤男摩鐵嘿休15歲妹挨告 判賠結果差很大

翁姓男子3年前3度带网路结识15岁小女友上摩铁亲密体验鱼水之欢,还要求拍性感内衣照,少女家人发现报警,提告求偿精神慰抚金300万元,新北地院日前判决以赔偿62万元为当,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22岁翁姓男子在2021年8、9月,三度带网路交友结识时年15岁女网友前往汽车旅馆开房间并发生性行为,还曾要求小女友自拍穿清凉内衣照上传供其欣赏。

同年10月,少女父亲现女儿手机内竟有自拍清凉照片追问出曾与男友上摩铁怒报警提告,要求赔偿女儿200万元,双亲各100万元,共300万元精神抚慰金。

法官考量翁男靠摆地摊维生,月收入仅2至4万元,日前判决翁男应赔偿受害少女42万元,其父母各10万元为当,仍可上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