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小同屋睡...2寶爸還硬上女大生 法院斥逞肉慾太惡劣
台中全姓工程师带妻子、2名小孩到亲友家喝酒过夜,他竟不顾妻小同屋下,凌晨闯入另名酒醉女室友房间朝她脱衣裤硬上,犯后还全否认,女子遇害身心严重受创,完全无法出庭作证,还因此休学;法院痛斥全为逞肉欲手段恶劣,一、二审都依乘机性交罪判他3年10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全男2022年10月22日和妻子、小孩一同到台中亲友家喝酒,其中1名女室友因酒醉,并经全的妻子搀扶回房间休息,隔天凌晨3点多,全男却趁着妻子、亲友都已经熟睡,就溜进女室友房间内脱她衣裤硬上得逞,时隔2、3小时候二度进房帮对方穿回内、外裤。
台中地院一审时,全矢口否认性侵,辩称没有趁女子熟睡脱裤硬上,但女子在警询时已指证历历,控诉自己喝醉后仍有看到全性侵她,且全没有戴保险套,自己当时无力抗拒,全事后又回来替她穿上内、外裤,且女子腿部也采集到全男的DNA。
一审不采信全辩词,依乘机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全不服上诉,仍维持和一审辩词,坚决否认有性侵。
台中高分院二审考量,被害女子因身心严重受创,均无法再出庭陈述,也无法调阅到她心理衡鉴结果,考量除了女子当初在警询时证词外,仍有刑事局DNA鉴定可补强,并非以女子警询陈述为全男有罪判决之唯一证据,仍认定全有罪。
二审认为,全男虽无前科,却在妻子、孩子均处于同屋身旁之处,仍趁女子酒醉熟睡时,迳逞其肉欲,可现他恶性不清、手段恶劣,更酿女子后续全然无法面对侦、审程序,还放弃大学学业休学重考。
二审也说,全男犯后空言否认、意图卸责,态度不佳,认为一审量刑妥适判处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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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男不顾妻子、小孩都在同个屋檐下,仍硬上酒醉女子,法院一、二审都判他3年10月。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