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第一单“诞生”回忆录: 从“零”出发 一步步从希望中走来
“在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之前,央国企是主力军,自第一单标准化企业年金落地之后,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开始关注到这种养老保障模式并参与进来,无论是全面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还是为高管团队建立养老保障的探索,都开始活跃了起来,市场也开始不断发展壮大。”现已退休的太平养老副总经理杨维利谈起20年前辽宁全国第一单企业年金落地时如是说道。
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全国企业年金积累金额达3.39万亿元、参加职工3209.56万人。
20年前,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第20号令《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3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现行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出台。然而,从制度条文到市场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直到第一单标准化企业年金落地,并蹚出一条规范化、示范性运作的道路,才成为了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星星之火,随后以燎原之势席卷全国,逐步发展到突破3万亿的市场规模。
20年前的今天:填补市场空白 打响企业年金“第一枪”
“其实一开始企业年金叫做职工补充养老金,在整体移交给太平之前,都是纸质记录的,为了早日顺利完成整体移交,我们团队加班加点地对账户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今天回想起来,大家一起拼搏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如今已成长为太平养老辽宁分公司助理总经理的苏洁回忆20年前表示。
而这些困难只是企业年金落地过程中无数挑战中的一个缩影。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并非一帆风顺,甚至可以说是一波三折。
据杨维利回忆,当年企业年金还是一张白纸,无论是周边的企业还是职工、领导,都对这一概念十分陌生,当时为了推动第一单,首先就是要让大家认识企业年金这一概念,包括去辽宁13个地市来回跑,在省社保局、养老处的带领下,逐个邀请当地的企业、相关的县区政府进行宣导。
“对于重点企业,更是逐门逐户地进行拜访,多次去跑,甚至有的我们都跑了不下十几次,反反复复地去宣导、沟通、做好咨询服务。不管刮风下雨、冰天雪地,从没有耽误过,我们要把这种为国为民、惠民利民的好制度宣传出去,支持服务把我们的多支柱养老体系搭建起来。”杨维利说。
杨维利提到的20号令就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第20号文件《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这是我国第一次在政策端给企业年金定性。1993 年我国第一次使用“多层次”的概念,1995年12月劳动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01 年,辽宁省成为首个实行补充养老保险的试点地区;2003年,国务院肯定试点经验并推广全国,2004 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正式颁布。
政策端开了口子,市场如何打响第一枪却并非易事。2003年8月,原中国保监会推荐太平人寿作为保险行业的代表参与辽宁省企业年金试点工作,协助辽宁省政府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2004年1月,原省劳动保障厅就试点工作向劳动保障部请示并得到批复,同意太平人寿作为辽宁省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的试点单位。同年2月1日,太平人寿与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签署企业年金合作意向协议。
2004年8月28日,太平人寿、太平养老(筹)与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签署《辽宁省直属企业企业年金委托管理协议》,诞生中国标准企业年金第一单。
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是太平养老为达成企业年金第一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各级政府及社保部门也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最终实现“双向奔赴”。辽宁省相关领导大胆探索企业年金制度先试先行经验,积极奔走于各个企业、单位主体进行宣讲,终于在2004年9月,辽宁省社保局首笔转保基金1839万元正式完成移交,率先实现“第一单”的成功落地,使辽宁省在企业年金制度改革中为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历时两年:企业年金计划正式转换为信托模式
然而,第一单企业年金的合作落地仅仅只是起点,如何运行、如何起步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比合作落地前更轻松。
由于早期登记数据的科技水平限制,整体移交时省社保局未能提供参保人员明细,为保证该基金的正常运营,便出现了开头苏洁与团队成员加班加点进行参保人员账户清理的一幕。
事实上,年金移交的规模和难度远不止苏洁提到的这些,要将企业年金计划正式按照信托模式市场化运营,必须要将所有的原始数据一一进行清理,而参保人员的账户信息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据悉,2004年10月,辽宁省社保局与太平联合成立工作小组,研讨确认数据清理方案,同时省社保局下发数据清理通知,要求企业上报相关数据。
2004年12月,省直企业陆续上报原始数据,省社保局将数据转移至太平进行清理规范。由于转保基金在省社保局管理期间较长(1992年至2004年),且省社保局采用手工记账,按现收现付的方式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收支两条线),给数据清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在总分公司共同努力下,经过与省社保局反复沟通、核对,数据基本清晰。
2005年9月20日,省社保局针对省直属企业专门召开企业年金工作会议,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与部署,要求各企业上报年金方案,逐步进行规范。
2006年7月,根据太平养老运营部文件要求,进一步核对相关数据并请省社保局盖章确认,做好数据转换前的准备工作。
2006年8月,将已清理完毕并经省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数据从团体退休金系统导入账户管理系统。同时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3号)规定,协助省社保局制定统一的企业年金计划方案,并向省劳动保障厅报备,建立辽宁社保试点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太平养老作为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为辽宁省直属企业提供规范的企业年金管理服务。
2006年8月22日,正式签署《辽宁社保试点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受托合同》《辽宁社保试点集合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辽宁社保试点集合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标志着省直属企业企业年金计划正式转换为信托模式,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正常运作。
发力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 二支柱不可或缺
至此,第一单市场化、标准化的企业年金终于开始了正常运作,2007年以后,我国企业年金发展迅速,2008年至今企业年金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达4.4%。
回顾当年,杨维利感慨“能成为企业年金第一单落地这一历史事件的亲历者,我感到非常骄傲。”
事实上,第一单企业年金的落地不仅开创了市场先河,作为星星之火点亮了整个企业年金发展之路,更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迈出的关键一步。
近年来,我国加速迈入老龄化社会,据测算,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今年一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21.1%,这意味着中国已正式迈入中度老龄社会。
面对老龄化程度的日渐加深,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党中央也明确要求,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作为多层次养老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20年企业年金的发展基本符合预期,但现在受益于这项制度的人群有限,希望这项利国利民的好制度能够在社会面更广地铺开,让更多的企业职工无论是央国企,还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都能够享受到。
杨维利表示,从以前二支柱以央国企是主力军,到慢慢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外企参与进来,也逐渐从以前的第一支柱一支独大,发展到二支柱逐步壮大,再到现在的积极建设第三支柱。
“希望未来能够看到,我们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均衡壮大的景象”,杨维利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