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议员外遇柜姐产1子「月付20万送2房2车」 她判赔猛哭穷

前北市议员外遇柜姐产1子「月付20万送2房2车」,小三遭判赔却猛哭穷。(中时资料库)

前台北市议员、民进党北市议员许家蓓的父亲许富男,遭控抛下结婚35年妻子,15年前开始结交小三,甚至将私生子带回家,妻子心死提告、向小三求偿200万;小三辩称以为许已离婚,后来怀孕,许又继续谎称妻子可接受她,她求情说现在无业无收入,无力付担赔偿金,一审法官则认为2人婚外情长达10多年,对配偶权损害颇大,仍判赔100万。但小三向法官哭穷表示自己无业,还要扶养2个小孩,抚慰金太高;但二审法官查出,许富男在两人交往期间,每月支付至少20万元给林,还送她2栋房屋及2台轿车,抚慰金堪称合理,驳回林女上诉。

判决书指出,许富男与妻子于民国75年结婚,但小三却在民国95年与他交往、发生性关系,甚至在3年后生下1子带回家中,妻子才得知他外遇,一状提告并求偿200万;不过小三表示,当时她认为许已离婚,后来得知真相时已经怀孕,且许在孩子出生后又另结新欢,2人争吵度日。

小三在一审时表示,现在已另嫁他人,丈夫月薪仅3万5000元,还要扶养2孩子,实在无力负担200万元赔偿。

一审法官认为,小三确实明知许男已婚,仍维持关系长达10多年,衡量许妻为家庭主妇、财产总额2303万2590元,林女无业、无收入财产,最后认定应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但小三不服上诉,强调正宫早已在6年前知情,已超过请求权时效,还泣诉现在无业,仅能偶尔打零工,月入不到1万元,实在无法负担百万抚慰金。

但高院法官调查,许富男在两人交往时,每月都会支付20余万元生活费,又赠与2房2车,小三也变卖其中1房1车,抚慰金并无过高,因此驳回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