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外遇离婚…承诺送80万新车却哭穷 长女怒告耍赖父
▲外遇后答应送新车给女儿做补偿,医生爸哭穷还是败诉。(示意图/东森新闻)
高雄一名林姓医师于民国94年因外遇和妻子协议离婚,其中约定男方需于97年以前,赠与2人膝下长女一辆价值80万元以上新车;但直到105年底,林男都未履约,遭女儿告上法院。虽然被告庭讯时不断哭穷,但法院查出,他当年度所得总额就破百万,名下还有500万资产,因此判男子需履行协议,可上诉。
判决指出,在高雄市开设诊所的林男因外遇生子,于94年1月1日和黄姓妻子签立离婚协议书,其中的第6条约定男方需于97年12月31日以前,赠与2人长女一辆价值80万元以上的新车;但事隔8年后,林男却一直没有履行约定,因此女儿提告要求父亲依约交付新车,或可选择折付现金80万元。
全案经高雄地院审理,现年60岁的林男承认自己做过相关约定,而他虽然经营诊所,但经济状况却每况愈下,加上还有2名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要照顾,若履行赠与契约,将影响其生计及扶养子女义务,因此主张应依《民法》第416条和第418条,撤销赠与契约等。
不过,高雄地院调阅林男财产,发现光他当年度所得总额及超过百万,名下财产总值也逾500万元,其中甚至包含一辆104年才出厂的福斯汽车,代表被告现仍有工作能力且收入稳定,有资力核属小康程度,并不具有拒绝履约的正当事由,因此判处他需依约履行协议。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