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称买中广没被图利 反而感觉「上当」
中广董事长赵少康22日为中广交易案赴台北地院出庭作证,称自己买中广没被图利,反而感觉「上当」。(黄捷摄)
台北地院审理「三中案」,今(22日)针对中广交易案部分,传唤中广董事长赵少康作证。赵证称,他用10亿元购买中广,是所有买家中出价最高,中投公司根本没图利他什么,他甚至还觉得自己「上当」;检方起诉中广案是「非常规交易」,但在他看来是「非常非常常规交易」,痛批检方不懂商业运作。
赵少康证称,中广自1996年到2006年,营业额从13亿元下降到5亿元,他曾考虑购买后是否能经营下去,但与他洽谈的中投前总经理汪海清却都不让步,还从本来的10亿元分期10年,改为分期5年,当期付不出来至少要给利息4%,订金则从1亿元变成2亿元。
检方起诉另指赵少康不具资力,却能购买中广,赵驳称,他2001年到2007年主持、制作节目赚5亿元,「怎么说我没钱」,他虽没出示资力证明,但中投应该是看飞碟电台经营的不错,才同意让他融资,这种「卖方融资」的方式在商业运作中很常见,是「非常非常常规交易」,根本没有图利他。
赵少康说,签约前曾找过反悔不买中广的余建新,了解不买的原因,以免他「横刀夺爱」,余认为中广会亏钱,但他自认他经营飞碟电台还可以,最后还是签了约;当时并未对中广鉴价,因为媒体事业很难鉴价,他是以「台北电台营收等于全台湾电台营收」的标准估算,认为10亿元还算合理,但后来得知汪海清与余谈的价格是6.5亿元,让他很不爽,觉得自己上当。
赵少康指出,他只打算购买中广媒体部分,因此与中投谈定将其余资产共47亿元卖回,后来从建筑业的朋友得知,很多建商因为这个模式被小股东告背信,他为免被中广3%的小股东告,本来已表明不买,汪海清告知要马英九核准,但传真给马一直未获回应,最后解约不成,只能改分割资产的方式继续进行。
赵少康强调,中广的利润一直都分两个帐户,一是媒体事业,应全数由他支配、分润,另外非媒体部分的利润,他一毛都不能动;党产会调查时,就认定媒体事业卖他所得的10亿元,有经过合理考量,非不当党产,只有监管中广其他非媒体部分的资产及利润。
至于赵少康与汪海清会议的录音档,赵痛批汪未经他同意,「偷录音」的行为很不道德,而且商业谈判过程中会讨价还价、虚张声势,有时低姿态、有时高姿态,内容不一定完全真实,检方不应该拿来当做证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