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乱停害他被迫「后轮超出」车格 惨遭拖吊网笑:前车之贱

高雄男子因前车没停好,导致自己停车时超出停车格,但牵车时发现爱车遭拖吊,无奈在网上抱怨。(摘自爆料公社)

警方指出,车辆明显超出其所停放之停车格,进而占用禁止临时停车区域(红线),违规停车事实明确,将依法拖吊取缔。(翻摄照片/崔正纲高雄传真)

警方指出,车辆明显超出其所停放之停车格,进而占用禁止临时停车区域(红线),违规停车事实明确,将依法拖吊取缔。(翻摄照片/崔正纲高雄传真)

高雄刘姓男子昨日在路边停车,但因前方车辆没停好,车尾超出一部份,让刘男停车时,车尾也超出停车格,压到红线,但他牵车时,发现车被拖吊,令他相当傻眼,在网上抱怨「车被拖,前车是不是要付点责任」,网友也在留言「矫枉过正」、「前车之贱」;警方表示,车辆明显超出停车格,占用红线,根据道交条例拖吊,得缴纳600至1200元罚锾。

刘男昨日驾驶黑色休旅车,停放在左营区文康路、至真路口某停车格,因前方白色轿车没有将车停好,车尾超出了停车格,导致刘男停车时,后轮也没在停车格内,超出了停车格,也压到了后面画设的红线,导致刘男下午要取车时,发现爱车遭到警方拖吊,只能自行到博爱四路保管场取车。

然而白车没停好却不动于衷,令刘男傻眼,无奈在脸书社团「爆料公社」发表贴文,并表示「车被拖走,前车是不是要负点责任」;网友见状也在下方表示「过度执法、矫枉过正」、「前车之贱」、「硬要拖」,但也有网友表示「停不下为什么还要停」、「前车是前车的事停出线外是你的事」。

高雄市交通大队表示,车辆明显超出其所停放之停车格,进而占用禁止临时停车区域(红线),违规停车事实明确,且该车所停放地点地处交叉路口,故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1项1款予以拖吊取缔。

若民众遇上乱停车辆,警方建议,拨打110报案由警方到场依客观事实来认定是否有违规并做后续处置,如警方于现场认定有违规停车,将依《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6条第1项第9款停车方式位置不依规定予以取缔并予以拖吊移置。

此外,有网友关心车主是否还要缴纳停车费,高雄市交通局指出,使用者有使用停车格,就有发生公物利用权利义务关系,即负有缴费义务,所以会开立停车单;据了解,车主不仅要缴纳停车费,还要面临违停600至1200罚缓外,且要缴纳保管场的移置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