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拖吊 赖清德:只要拖吊车未走前就要还车
▲台南市长赖清德公开宣示,只要拖吊车未走前就要还车。(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议员陆美祈23日质询指出,台南市自4月15日执行委外违规拖吊后,车主赶到现场时要不要拖吊,经常因此发生争议,极易引起民怨,市长赖清德公开宣示,只要拖吊车未走前就要还车。
市议员李文正、陆美祈等人针对市府执行拖吊业务质询,质疑警方执行拖吊时,车主发现赶到现场时,车主表达愿意被开单罚款,希望车子不要被拖走,但警方人员还是照样把车拖走,这样很容易造成民怨,希望警方执法要人性化。
赖清德表示,警方拖吊主要是针对并排停车、消防栓出入口、占用公车招呼站、汽车占用机车道、交叉路口、人行道及逆向违停等7大项违规停车进行拖吊,他当场宣示,只要拖吊车尚未开走前就要还车。
台南市警局长陈子敬表示,市警局原本就要求拖吊车未移动离开前可以还车,这主要是针对汽车;至于机车被拖吊上车后,因整排车难以移动,不能还车,但还未被拖吊上车就可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