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禁停纸条贴路旁三角锥!他惨遭拖吊怒批:根本设陷阱害人
▲邱姓民众提供「禁停格位」现场照片,证明市府禁停公告设置不当,有不少车辆误入「陷阱被拖吊」,但事发后三角椎「禁停公告」已被移至格位中间。(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台南邱姓市民24日晚上到中西区中正路一处旁边有工地的路边公有停车位停车,结果他返回开车时发现车子竟遭拖吊,他仔细查看停车格,发现格位旁有三角锥,上面贴着1张市府交通局短期禁止停车的公告,邱男痛批这种公告在矮三角锥,且被挪到格位旁,夜间视线不好根本难以注意,有如拖吊陷阱不公义!
邱男气愤指出,2月24日晚上,他开车到中正路106号旁的停车位停车,用完餐后返回要开车时,居然发现他的车子遭拖吊,路面有粉笔写的拖吊资讯,心想这不是合法公有停车格位吗?怎么会被拖吊?
邱男纳闷之际,仔细观察这个停车位、发现格位旁有竖立2个三角锥,上面分别有市府公告与「此格位会拖吊」的纸张。他检视公告内容得知,「因有工地施工缘故,此停车位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暂时不开放停车」。
邱男当场傻眼,他说堂堂市府公告,竟只用低矮三角锥挂立,且他在停车时,三角锥已被挪移到车格旁,又是晚上,根本难以注意到有这个「禁停公告」,格位虽紧邻工地,看起来仍有3分之2大,一般人会想到不能停车?且从该格位旁路面上,写的拖吊资讯可以发现,在他的车被拖吊之前,其实已有其他车辆也被拖吊,拖吊时间相隔很近,显然拖吊车系把这格位的停车的车辆当作「猎物」来抢钱,市府以此方式公告「禁停」,再来拖吊抢钱,这管理停车位作法,让民众误入违停陷阱而被拖吊,损失金钱与时间,他要对这种有失公义作法提出抗议。
邱姓民众表示,他红单上开罚理由写「未依规定时间停车」,因为违停红单罚款9百元、车辆保管费6百元,自认倒楣去缴罚款、领车,但要反映出这事,要求市府彻底改进停车位管理措施,不要让市民成随意被「提款」的冤大头!
台南市交通局针对此事表示,查本案系民众因房屋装修需要,经取得施工许可与道路使用权后,向交通局申请停车格禁停公告,续由施工单位自行净空格位。经调阅本案拖吊举发照片,禁停公告确已张贴于三角锥置放于停车格位中,并张贴于格位旁之施工围篱,以后交通局核发禁停公告时,将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妥善圈围格位,避免车辆误停;另将与警察机关研商,倘现场禁停公告未完善,则不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