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違停遭拖吊暴怒 砸拖吊車還亮槍恐嚇警遭逮

新北市39岁张姓男子昨天开车行经板桥时因一时尿急,将车违停在红线上至便利商店上厕所。海山分局拖吊车正进行拖吊时,张男欲将车辆驶离未果竟持球棒猛砸拖吊车,被警员制止时还掏枪作势攻击随后开车逃逸。警方尾随追捕20分钟内将张男逮捕,并起出空气枪及西瓜刀、棍棒,询后依妨害公务及恐吓罪嫌送办。

据了解,39岁陈姓男子昨天下午4时许,开车行经板桥区华江一路与华江九路口时,张男因尿急为贪图一时方便,不顾对面就有停车场,将车辆违停在红线上就迳自至一旁便利商店上厕所。海山分局交通分队警员执行违停拖吊勤务行经,见到有违停车便上前执行拖吊。

此时张男上完厕所走出便利商店时,见到爱车遭拖吊竟冲上前钻进爱车驾驶座,猛踩油门意图将车辆驶离,但因车辆已被拖起根本动弹不得,轮胎还磨地造成大量白烟。张男见无法移动车辆竟愤而持球棒猛砸拖吊车,在场警员立即制止,但张男仍不听劝阻,竟突然掏出枪枝作势攻击,大声恐吓拖吊车司机将其车辆放下。

执行拖吊勤务的警员因执行交通稽查取缔勤务未携带枪械,且第一时间无法判断张男手中枪枝真伪,只得不断安抚张男情绪,拖吊车司机也吓得赶紧将张男车辆放下,张男随后开车加速逃逸。警员立即驾驶拖吊车尾随,并同步通报线上警力支援。20分钟内在800公尺远的社区大楼地下室逮捕张男,并起出球棒、西瓜刀及空气枪,询后依妨害公务及恐吓罪嫌将张男移送新北检侦办。

另外警方还发现张男驾驶之车辆悬挂注销车牌,旋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4款告发,依法可处5400元罚款。

海山分局长陈保绪表示,违停除可能遭拖吊及收到罚单外,如导致其他用路人发生交通事故,违停驾驶也需负担刑事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警方将持续加强取缔执法的强度,民众切勿心存侥幸,贪图一时方便以身试法。

警方起出张男持有的西瓜刀、空气枪及球棒。记者黄子腾/翻摄

张男亮枪恐吓拖吊车司机及警员,并强行将车辆开走。记者黄子腾/翻摄

张男强行将车辆开走,警方驾驶拖吊车在后尾随。记者黄子腾/翻摄

张男欲将车辆驶离,导致轮胎磨地冒出大量白烟。记者黄子腾/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