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史馆馆长:旧金山和约并未否定台湾主权归属

前国史馆馆长林满红指出,1952年4月28日在台北宾馆签定的台北和约,其效力与性质与旧金山和约是相同的。图为签约的照片。(图/外交部)

今年是《旧金山和约》的70周年,从上星期开始,政府就举行各种动,包括上星期在国史馆的学术研讨会,以及在台中雾峰立法院民主议政园区的「旧金山和约生效70周年特展」,其主基调都是「台湾地位未定论」。虽然现任的国史馆馆长陈仪深抱持这种态度,但是前国史馆馆长林满红可不同意,她多年多屡屡发表论文与投书,都表示旧金山和约其实并未否定台湾主权归属,政治人物实不宜曲解历史。

中央研究院近代历史所研究员林满红博士在2008年出版的《猎巫、叫魂与台湾定位》,是目前最权威的台湾战后地位研究书籍,她以「猎巫」、「叫魂」形容政治人物对台湾战后地位、台湾主权归属诠释的不理性。

持「台湾地位未定」的论者往往表示,《旧金山和约》仅称「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并未指定台湾的主权归属;然而《旧金山和约》第4条规定,日本与放弃各地之行政当局「商订特别处理办法」就台澎而言,这个特别处理办法就是1952年4月28在台北宾馆签定的《中日和约》。

林满红解释,《中日和约》在第3条提到,关于日本国及国民在台湾及澎湖之财产处置对像为中华民国当局及居民。而第10条提到「中华民国统治有效范围内的国民,均属中华民国国民。」 意思是,台湾就是中华民国统治有效范围区域,台湾人自是中华民国国民。

满红博士的《猎巫、叫魂与台湾定位》是对于战后台湾主权最清楚的书籍。(图/黎明文化)

也有人提到为何《中日和约》仅提及「日本国业已放弃对于台湾及澎湖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并没提到「归还」,情况与《旧金山和约》相同。对此林满红解释,这是因为「放弃」是最贴切的国际法用语,有关领土主权变更的国际法用语,有「割让」、「合并」、「放弃」、「归还」,然而在先前的《马关条约》中,台湾是「完全主权永久割让」,也就没有「归还」,此次领土主权也并非「合并」、就剩下「割让」与「放弃」两词,相比较而言,「放弃」最为贴切。

另一个争议点在于《中日和约》的效力,一派看法(包括中国大陆)认为在1970年日本与中华民国断交,另与PRC建交以后,《中日和约》就失去效力。对此,林满红说明,《中日和约》已在1952年就解决完台湾的主权归属给中华民国,事情已结束,之后日本与PRC再签定其他条文,无法否定《中日和约》的效力。

林满红在多次同类型的学术演讲与投书中提到,《中日和约》是相当重要的,它是依据《旧金山和约》第26条「指出与日本作战,而未签本条约国家者,可以另外签与本条约法律效力相同的双边条约」,因此,《中日和约》应视为与《旧金山和约》同等效力的和约。同时,它也已依照联合国宪章101条,于同年9月26日在联合国完成登记,目前仍在联合国条约系列网站1952年份的1858文号。

拿《旧金山和约》做为台湾地位未定的理由,实在是完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