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街头喊「穿这么少不冷吗?」她因「这理由」告家暴

前男友街头喊「穿这么少不冷吗?」,她因「这理由」告家暴。(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去年在路边停等红绿灯时巧遇前男友,男方见到她大声询问:「穿这么少,不冷吗?」,由于对方音量太大让小花自觉遭受侵害,提出受到家暴,向法院声请核发保护令,但她并未提出任何证据,因此法官驳回她的声请。

据判决书指出,去年3月15日晚间8时许,小花在路边骑车时巧遇前男友,前男友见到她即大声询问「穿这么少,不会冷吗?」,让小花认为前男友以此方式对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由于2人过去曾同居,属家庭暴力防治之家庭成员,因此向法院声请核发保护令。

法官认为,如认有家庭暴力之事实,且不法侵害行为有继续发生之可能性,有以民事保护令保护被害人之必要者,就一定会核发内容适当之通常保护令,但若家庭成员间,因可归责于被害人之事由,导致加害人出于过当之反应而为一时性之身体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为,尚难认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欲规范之家庭暴力行为。

法官认为,虽然小花指摘受到侵害,但按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之骚扰、控制、胁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为,论前男友行为是否已达家庭暴力之程度,并未见小花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因此认为她不符合核发保护令之要件,驳回其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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