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跑路人间蒸发 祖父母过世也不回来!3孩求免养老父赢了

欠债跑路人间蒸发,连祖父母过世也不回来,3孩求免养老父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遭到3名孩子指控,父母亲在2000年离婚后,他们是由祖父母带大,父亲因为在外欠债而跑路,也未与家人联系,陆续有债主到家中讨债,让他们感到十分困扰,而且祖父母过世时,父亲也都未回家,现在父亲因脑出血送医,期间医疗、养护费用庞大,无力支付,因此他们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现年61岁,因健康状况不佳,并无谋生能力,2021年级2022年所得为75326元、22688元,名下无其他财产,堪认阿国以现有财产,不能维持其生活,自有受扶养之权利,阿国的3名孩子现已成年,依法应对阿国负扶养义务。

法官认,孩子们的父母离婚后,虽约定他们的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由阿国任之,但阿国却离家不知去向,自始未尽对孩子们的扶养义务;而阿国曾因伪造有价证券罪,于1994年11月11日至1995年6月6日在监服刑,阿国在孩子们年幼时,未亲自照顾,也未善尽扶养义务。

法官审酌,阿国未曾给付扶养费用,也没有承担保护教养责任,足认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已达民法第1118条之1 第2项所称情节重大之程度,若要求3名孩子负担扶养阿国之义务,明显有失公平。因此,3名孩子请求免除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