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父不务正业欠巨债 还对她强制性交!悲情女诉请免养准了
渣父不务正业欠巨债,还在她年幼时予以强制性交,悲情女诉请免除扶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父亲阿国(均化名),婚后育有她与3名兄弟姐妹,但是父亲不务正业,并积欠大笔债务,她自幼住外婆家由母亲独自照顾。父亲孩在她年幼时,对她强制性交、猥亵,让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不满父亲未尽扶养义务,孩对她做出不法侵害,愤而声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国曾对小萱做出猥亵等妨害性自主的不法侵害,并经法院事判决。而小萱的母亲在另案证称,她与阿国离婚之前,就没有给过孩子扶养费,离婚未同住后,更没有与小孩联系,但会来找她要钱。而阿国未于调查期日到场,也没有未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
法官审酌,自小萱年幼时,阿国就完全尽保护教养或扶养义务,且曾对小萱做出性侵害,阿国的行为,对小萱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及阴影,显已构成对小萱为故意虐待、重大侮辱,以及身体、精神的不法侵害行为,并且情节显属重大。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如仍由小萱负担阿国之扶养义务,明显有失其公平。因此小萱主张,依民法第1118条之1第2项之规定,请求免除她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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