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计划绿电弊案新发展!业者声押失败 检「奇招」追幕后大咖

台北地检署

台北地检署侦办内政部营建署道路工程组组长张之明贪污案,怀疑行贿的业者陈登来另涉多起营建署标案官商勾结并行贿高官,上周声押禁见陈登来失败,法官裁定陈登来以300万元交保,但检察官认为陈登来与张之明、「白手套」张腾龙2人对于行贿金额、情节说法不一,加上陈登来疑另涉其他营建署贪污案,尚有多位公务员共犯及证人未到案,有羁押必要,19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北检查出,营建署2021年、2022年办理云林县太阳能光电板设置案、前瞻计划云林县道路改善工程补助案、市区道路规划电脑软体采购案时,业者透过立委郑天财办公室执行长张腾龙担任「白手套」,招待营建署道路工程组组长长张之明喝花酒,饮宴并行贿数百万元,检方13日声押禁见张之明、张腾龙、业者陈登来、江俊升4人,法官裁定张之明、张腾龙2人羁押禁见,另审酌陈登来坦认部分行贿事实,江俊升承认行贿,裁定2人各以300万元、70万元交保。

北院裁定指出,依陈登来供述、羁押声请书所载各项证据及卷附证据资料,足认陈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串供之虞,但审酌陈坦认声请书所载参与行贿之主要事实,另同案收受贿络之公务员已收押,裁定陈以300万元交保,并命禁止与本案相关之人联系,如果检察官提出相当证据证明陈有与该等人联系,得再命羁押。

另江俊升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江坦认行贿犯行,且其行贿金额除1笔金额较高外,其余行贿之利益均为餐饮,基于比例原则之权衡考量,故认如江提出70万元之保证金,并命禁止与声请书所载之被告、证人联系,则无羁押必要。若经检察官查知江有与该等人联系之情形,则得改命羁押。

但经北检开会研议后,认为江俊升在声押庭上已坦承行贿,其涉案事实已大致巩固,决定不对江俊升交保部分提出抗告,至于陈登来部分,检方认为陈登来在本案属「核心角色」,由于他另涉其他多起营建署标案及工程案,疑涉及官商勾结,行贿官员情节,是这起营建署贪污案的「关键」,若顺利羁押陈登来,后续将追查出本案幕后庞大的贪污情节及涉案高官,案情将有突破性发展,因此昨天完成抗告书,今天正向法院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