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民宿管理 交通部修法「客房配置图示」供旅客查看

▲交通部修法,民宿客房配置需图示并放置门厅易见处供旅客参考。(示意资料图/记者蔡玟君摄)

记者李姿慧/台北报导

全台有将近1.2万间合法民宿,为加强辅导和管理,交通部预告修正《民宿管理办法》,规定修正一人仅得申请一家民宿为原则,另也新增规定,要求客房配置图须置于门厅明显易见处,以图示方式提供旅客参考。

根据观光署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目前全台有1万1868家民宿,房间数高达5万0667间,其中以宜兰县最多,民宿高达2059家,房间数为7680间;其次是花莲县,也有1781家,房间数有7297间。

排行第三的县市则是台东县,民宿有1527家,房间数有6718间;第4名的县市则是澎湖县,有1289家民宿,房间数6148间;第5名为屏东县,有1237家民宿,房间数达5774间。

▲全台民宿最多前5名县市排行。(图/ETtoday整理)

有鉴于迄今全台已有超过万家民宿完成合法登记,民宿辅导与管理仍有加强之空间,交通部预告修正《民宿管理办法》,为符合民宿管理办法立法意旨及地方主管机关行政管理明确性,修法规定一人仅得申请一家民宿为原则。

交通部表示,民宿是由建筑物实际使用人以「家庭副业」方式自行经营,其立法精神为自然人以其所居住宅之空余空间提供旅客住宿,且一自然人仅得经营一家民宿,为符合其立法精神,因此修法明定更为明确。

不过该规定已有但书,考量金门国家公园内闽南式传统建筑或洋楼,具历史意义与特色,由该管理处整修后,得以委托经营方式申请民宿。另金门国家公园内闽南式传统建筑多仅2间至4间客房数,为利于活化利用,采委托经营方式申请民宿,考量受托人经营意愿,放宽一人仅得经营一家限制,惟同一人之经营客房总数仍不得逾15间房。

此外,《民宿管理办法》草案也规定,客房配置图置于门厅明显易见处,交通部表示,为使旅客知悉民宿之客房设置情形,确保入住符合相关规定之合法客房,增列客房配置图亦须置于门厅明显易见处,民宿经营者须将地方主管机关核准之客房情形,以图示表示,提供旅客参考。

该办法自7月18日起预告60天,搜集各界意见纳入修法参考,若无异议,将可进入法制作业,若修法顺利,推估最快可望今年下半年或年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