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贮存系统自主管理 台东县府提醒:及早改善监测系统

▲台东县府推动强化贮存系统自主管理。(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

为强化地上与地下储槽系统的自主管理,防范油品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台东县政府推动法令宣导及现场辅导工作,自110年实施「防止贮存系统污染地下水体设施及监测设备设置管理办法」,每年举办1场次「贮存系统法规宣导说明会」,并完成198家事业单位的现场法规符合辅导与复查。台东县环保局特别提醒,114年起申报对象(即容积合计小于1,000公秉的汽、柴油地上储槽系统及贮存容器业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污染防治及监测设施改善,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以透过自主管理预防污染事件发生。

台东县政府表示,环境资源永续是重要施政方向,县府以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s)第6项「净水及卫生」、第15项「陆域生态保育」、及第17项「伙伴关系」为指引,透过稽查、取缔及辅导改善机制,促使业者妥善维护设备并正确操作,以避免油品泄漏导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共同守护台东的自然环境。

台东县环保局指出,依据新修法的规定贮存系统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物质,其容积合计达200公升以上的事业,贮存设施需设置防溢堤、管线二次阻隔层及底部铺面等设施,并依规模大小、类型区别管理强度,分级订定监测方式,全面管制并分年分阶监测申报。为因应新法实施,促使辖内业者了解修订内容,配合环管署贮存系统相关管理办法修正发布后,环保局积极办理查核工作,于110年起至今完成198处贮存汽、柴油事业单位,至现场进行法规符合度辅导查核工作,并宣导若地上储槽底部贴于地面、输送设备埋设地底下或贴于地面,无法目视检查,且储槽或输送设备未定著于建筑物,后续应办理监测及申报。查核过程发现常见缺失为防止溅溢功能设施未符合法规标准、未备足预防疏漏污染的器材物品及无实施每月巡检并纪录等,今年环保局已辅导事业完成改善或限期改善。

环保局呼吁,过去台东县辖内公告列管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场址,8成以上皆为汽油泄漏,受污染的环境土地要恢复原来的样貌,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人力与金钱,因此,设有储槽的贮存系统业者平时应强化自主管理,预防胜于治疗,共同维护台东土净水清,以确保这片土地资源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