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住宅地震險的強震抗壓性 金管會提危險分攤五大修法

金管会强化住宅地震险的抗震性,进行住宅地震险的五大修法。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鉴于住宅地震保险投保件数逐年增加,累积责任额亦随之提高,为降低本保险发生削额给付机率,并厚植共保组织承担能力,以保障民众权益,金管会表示,已研议修正「住宅地震保险危险分散机制实施办法」,将于近期依法办理预告,并订于113年4月1日施行。

目前国内有19家业者,共17家加入该共保组织。金管会统计,112年底止目前住宅地震险的有效保单有350.4万件,有效保额均为150万元,保费收入为46.45亿元。投保率为37.85%,日本是35.3%、美国为11.4%,台湾还比美日要高,至于其他国家若有用强制险来推,比率会更高。

400年难得一次的大地震,估计至少会造成1200亿的灾损,因此金管会才调高保障额度,从1000亿调高至1200亿,金管会认为应足以来涵盖民众的损失,也降低削额给付的机率,而资金来源,除了自留保费之外,有些也会透过再保来安排。

此次的修法重点,包括了危险分散机制总承担限额先前已由500亿调高至1000亿,现在则再由1,000亿元调高为1,200亿元,各层限额配合作三大调整,包括了:1、第一层由住宅地震险的共保组织承担,其承担限额由42亿元调整为50亿元;2、政府承担限额由现行140亿元调整为168亿元,另考量政府于本保险危险分散机制中应系承担最终责任,因此,将其承担部分移至最上层;3、财团法人住宅地震保险基金承担部分,由现行818亿元(原第二层518亿元及最上层300亿元)调整为982亿元,并全数调整为第二层。

此外,这次修法也检讨保险共保组织会员特别准备金收回门槛。先前主要以该会员过去3年平均的本保险费收入占有率为计算基础,易受短期业绩变动的影响,但考量地震属巨灾性质,共保组织会员特别准备金需长时间累积始足因应一次大规模地震所致损失,因此,将共保组织会员特别准备金收回门槛,修正为以其过去所有年度分进业务纯保险费收入为计算基础。

保险局副局长林宪志指出,经过修法之后,共保机制对业者之间,会比较公平,而且对业者而言,卖地震险较少的业者,反而较能有机会收回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