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戶籍身分證 外配不計行政程序耗時須4至8年

图为2016年百余名陆配在立法院外高喊「要平等、反歧视、身分证六改四」等口号。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在野党团主张缩短陆配入籍年限,比照外配从6年改为4年。实际上根据规范,外配若想要拿到身分证,中间流程还有申请归化、申请台湾地区居留证、放弃原国籍,以及申请台湾地区定居证等程序,4年说法并未计入行政程序时间。

外配来台,被指4年可取得身分证,但整体来看程序环节,中间须经过结婚登记、办理签证、居留、归化等部分。

结婚登记部分,基本上携带相关正本证件向户政事务所申请即可,但若新住民身分「为」外交部公告的特定国家人士,国人与新住民须先在原属国完成结婚程序后,持原属国核发的结婚登记书或结婚证书等结婚证明文件及中文译本,向驻外馆处申请面谈及文件验证后,才可在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外配申请居留签证来台后,须在入国15天内,到居留地县市的移民署服务站申请外侨居留证。外配取得外侨居留证后,可选择申请外侨永久居留证或归化中华民国国籍,若选择申请外侨永久居留证,外配须合法连续居留台湾5年且每年居住超过183天,再向居留地所在的移民署服务站申请外侨永久居留证。

若外配选择归化国籍,须自申请日起往前推算,合法居留台湾连续3年以上,且每年有183天以上的居留事实,才能向户政事务所申请。

而拿到归化许可后,外配须向居留地县市的移民署服务站申请台湾地区居留证,也须向母国申请丧失原属国国籍,后续可以申请台湾地区定居证,条件则是自核准居留日起,连续居住满1年;或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270天以上;或居留满5年且每年居住183天以上。

外配待取得台湾地区定居证后,后续才能申领户籍登记并请领国民身分证。整体而言,外配4年便能取得身分证说法,是单纯计算归化国籍的连续3年以上、每年183天的年限要求,以及申请台湾地区定居证最快的居住年限规范,并未计入行政程序时间。

至于外配投票权部分,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范,外配取得身分证后,只要年满20岁,符合相关规范就拥有投票权。

另外,国籍法第10条要求,归化未满10年者,不得担任总统、副总统、立法委员、政务次长以上职位以及民选地方公职人员,内政部曾说明,这是因为上述皆是重要职务、涉及重要决策的决定,必须对国家整体利益、民众福祉、社经背景及人文风俗等有相当了解,考量新住民原属国与台湾国情有着重大差异,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及了解,借以融入台湾社会体制。

至于外配的健保加保条件,只要是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者,且在台湾连续居留满6个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其实际居住期间扣除出境日数后,并计达6个月起,都应该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不过,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自受雇日起就应该投保,不受6个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