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带头「卖身分证」?行政院急澄清是取得「居留权」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否认修法变成卖身分证。(资料照/记者赖于榛摄)
总统府资政陈博志批评,新经济移民法针对未来大专侨外生毕业后留台工作5年、高中职侨外生则预计留台工作7年,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这可能会导致「卖文凭」的学校,将来在「卖身分证」。对此,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26日受访赶紧澄清,强调没有说来台湾的新南向学生就可以拿到身分证,新经济移民法从来没有说取得身分证,而是永久居留权。
陈博志重磅批评行政院长赖清德曾召开记者会大力推荐的新经济移民法,Kolas 26日上午陪同赖清德出席「2018科技论坛」 受访,赶紧澄清,她表示,「卖身分证」的说法,太扭曲新经济移民法草拟的原意,从来也没有说来台湾的新南向学生就可以拿到身分证,希望也不是陈先生的本意。
Kolas解释,新经济移民法从来没有说取得身分证,依草案是永久居留权,相关配套有三大相对周延的前提,希望可以广纳各国人才,第一是台湾雇主有明确需求,台湾要有劳动力需求;第二新南向学生也要取得相关专业证照;第三则是必须在台湾居留超过五年或是七年之长 才可以取得居留权,不是身分证,「不要误解了政府想要推展经济,吸引新移民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