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龟山岛海域「游艇高速冲撞鲸豚」遭缓起诉1年 罚2万
今年8月发生于宜兰龟山岛的游艇冲撞鲸豚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而这也成为全国首例因涉嫌违反野保法骚扰鲸豚遭移送之案例。对此,宜兰地检署侦办后,依法缓起诉一年,并须向公库支付2万元。
海洋保育署表示,今年8月初在宜兰龟山岛周边海域,一艘游艇以高速行驶的方式接近鲸豚群,让原本在水面稳定游动的鲸豚群,突然改为下潜,疑似对鲸豚造成骚扰,案发当时被另一艘赏鲸船上的民众以手机录影存证。宜兰县政府在接获民众检举影片后,立刻会同海巡署进行搜证调查后移送,海保署也在第一时间提供鲸豚骚扰行为分析报告给检方。
宜兰地检署调查后,发现相关事证明确,且行为人对案情坦承不讳,审酌其犯后态度良好,深具悔意,谕知其缓起诉一年确定,同时也须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万元。
另外,海保署进一步说明,过往在海上发生疑似鲸豚骚扰事件时,常因为发生时间及过程短暂,倘若仅以片段的行为照片搜证,并无法客观的对事实过程进行骚扰行为判断。本次鲸豚骚扰案由于有现场热心的民众协助提供完整过程的录影画面给检警,因此让检方可据此事证顺利完成侦查及进行处分,显见在案发第一时间透过民众协助搜集完整证据,对案件后续侦办十分重要,呼吁民众遵循友善赏鲸规范,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