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产曝嘉阳高中扣减教师薪水 国教署函请中市府入校调查

教育部景图。(李侑珊摄)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接获台中嘉阳高中教师陈情,被校方逼迫扣减薪水,呼吁教育部扩大追查。

教育部回应,因该校隶属台中市政府,教育部并未补助该校奖励补助经费,如有任何违反相关法规事项,台中市政府依《私立学校法》扣减奖补助或停止招生或依〈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办理。国教署也已于112年10月20日函请主管机关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入校调查与研议因应作为。

全教产理事长林硕杰表示,会内接获陈情,位于台中的嘉阳高中,从107学年度开始,将全校教师薪资上限从新台币5万2665元一路砍到111学年度的4万233元,并将基本授课节数从16节增至22节,校方还以泄漏校内事务有妨碍校誉的说法,要求老师不能对外泄漏消息,强迫教师被迫砍薪。

教育部说明,私立嘉阳高级中学自106年主管机关改隶为台中市政府,针对台中市嘉阳高级中学支给编制内合格专任教师薪资违反教师待遇条例案,国教署已于112年10月20日函请主管机关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入校调查与研议因应作为。

教育部提到, 有关教育部对于全国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所办理之各类计划型补助,如高中职均优质化补助、数位精进方案、充实教学及实习设备等,并非仅补助特定私立高中,而是基于普遍提升教学资源及教育品质之政策目标,且各项专案计划补助之经费,依教育部核定计划专款专用。

教育部强调,有关私校编制内专任教师待遇,依教师待遇条例相关规定,其本(年功)薪支给数额比照公校支给标准办理。至于私校教师学术研究加给,学校得衡酌公校教师标准及校务发展自行订定,并将支给数额纳入聘约。私校教师学术研究加给支给数额,应依前开条例规定审酌办理,未协议前不得变更支给数额。